举报受理范围
一、全区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公款购买消费“烟票”、支付凭证等有价证券和香烟问题;
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本人或以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特定关系人名义违规收送“烟票”、支付凭证等有价证券和高档香烟问题;
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插手干预市场经营,为“烟票”、支付凭证等有价证券和“天价烟”流通提供便利,以及利用高档香烟专营等职权谋取私利等问题;
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本人或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特定关系人违规参与经营问题;
五、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监管不力、失职渎职,致使管辖范围内“烟票”“天价烟”背后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频发等问题;
六、卷烟零售户印制、销售、回购“烟票”,销售“天价烟”以及与“烟票”相关的违规行为。
举报方式
来信地址:普陀区纪委区监委信访室
来访地址:普陀区纪委区监委信访室(普陀区东港街道昌正街169号)
举报电话:0580—12388
网络举报地址:
http://zhejiang.12388.gov.cn/zhoushan/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监督,如实举报,区纪委区监委将及时受理、严肃查处,并对举报情况严格保密。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舟山市普陀区监察委员会
2020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