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监察部、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在全区环保系统迅速掀起贯彻学习《暂行规定》的热潮,2月24日上午,区环保局召开贯彻监察部、国家环保总局《暂行规定》学习大会。会议强调了贯彻学习《暂行规定》的重要意义,并结合当前全区环保工作实际,就贯彻落实《暂行规定》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学习《暂行规定》的必要性,组织专题学习,把握好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深刻理解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历史意义,增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二是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清环境保护形势,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当前环保工作社会地位提高了,但也是环境污染事故的高发期,环境保护工作的压力大、任务重,只有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能力,才能胜任环保工作;三是要加强思想改造,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着眼小节,干大事情,高标准,严要求,强化服务意识,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四是要通过学习进一步规范全局环保执法人员的环保执法行为,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和加强思想认识,预防和纠正环境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和不当执法行为,为贯彻落实好《暂行规定》打下坚实的基础。 (区环保局纪检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