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宣传教育。通过QQ工作群平台,向授权监督单位发布《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严明出国(境)组织人事纪律,提醒授权监督单位尤其是执行出国(境)证照管理中存在一定问题的国企单位(集团公司)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二、加强动态管理。印发《国家工作人员登记备案表》、《出入境证件作废声明》及申报出入境证件的函,要求授权监督单位尤其是管理工作薄弱的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及时对接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职能部门,加强对公职人员出国(境)证照动态管理,引导公职人员严格遵守持证、报备、审批、使用、管理等各项制度,及时将个人持有的出入境证照交单位集中保管。
三、加强监督督促。协同区纪委、区监委分管领导及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干部到授权监督单位加强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重点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领导责任和职能科室,抓好人员信息报备、证件申领保管、台账建立等制度,切实完善申请出国(境)人员审批程序,杜绝公职人员擅自出国(境)行为甚至脱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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