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区民政局连续出台了《新区时代全面从严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月工作例会制度》、《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休假请假制度》等七个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民政干部日常行为,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提高制度治党水平。
七个制度注重强基础、抓重点、促规范,着眼前期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分别从加强请示汇报、干部选拔任用、奖惩、财务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其中以《新区时代全面从严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为主线,以干部队伍正规化建设为导向,以加强干部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为目的,全面打造一支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信任的高素质民政干部队伍。《局属单位(科室)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汇报内容涉及重大政策、重要文件、制度、举措出台,贵重设备购置、重要物资处理、基建维修项目等内容。《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实行领导评议与群众测评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个人年度考核与单位年度实绩考核相结合,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对机关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休假请假制度》对本局机关作息时间、请假销假、带薪休假、考勤奖惩措施等方面重新修订后作出明确规定,增强工作人员组织纪律观念,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舟山市普陀区临时救助资金审批工作办法》规定所有的临时救助资金必须提交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最大限度地规范了资金审批的自由裁量权,《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月工作例会制度》要求各分管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对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进行“现事现办”积极协调、提高工作效率。《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信息宣传稿费计发办法》鼓励局属各单位、各科室积极挖掘民政在坚守民生底线、服务新区发展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
七项系列管理制度的出台,促进了机关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化、精细化,加大了管党治党责任和压力传导力度,体现了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强烈的担当意识,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同时在干部职工中也引起了强烈反响,大家表示要不折不扣落实制度规定,争做新区时代优秀民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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