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列数据库。根据区纪委下发的调整增列派驻纪检监察六组授权监督单位的函件,收集整理区国资委筹备组建普陀城市投资发展集团公司等三个集团公司的相关文件,收集整理区委组织部干部人事任免的相关文件,增列监督责任相关电子数据库,夯实基础信息资料。
二、印发告知项。为做好下步工作,印发新组建的普陀交通投资发展集团公司和普陀城市投资发展集团公司告知项,就“落实做好集团公司组织人事基础资料报送”“近期正在开展的工作”“派驻机构须列席的会议”做出清单式细化安排,旨在摸清新授权监督单位公司领导班子组成及分工、党组织和党员构成等基本情况,掌握监督工作主动权。
三、走访新单位。10月17日、19日,派驻纪检六组负责人走进相关集团公司,及时与2 新授权监督单位党委书记进行联系沟通,通报派驻纪检组人员构成、分管范围、工作职责及当前工作情况,传导压力。两家新年组建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表示,坚决拥护区委、区纪委决定,自觉承担起党委主体责任,主动接受监督,尽快明确联络员(纪检监察干事),积极支持、全力配合,为纪检组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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