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驻区农林水利围垦局纪检组于9月中旬启动对局属单位2014-2016年度“三公”经费专项检查。这次检查采取检查会计凭证、查阅台账资料、谈话交流等方式进行,重点掌握局属单位在“三公”经费方面的情况,针对问题和不足,及时督促抓好整改。
一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此次“三公”经费专项检查针对局属单位存在的易发、高发的党风廉洁风险点,重点检查局属单位在公务接待、会务安排、小额采购、福利津贴等方面内容,有重点地开展会计凭证、台账资料的检查,确保查有所指、查有所获、查有所诫。通过此次检查,共发现共性问题4个。
二是坚持以制度为标准。此次检查以《舟山市普陀区公务支出管理制度选编》为重要依据,逐条逐款进行对照检视,及时纠正落实不到位、理解不准确、制度有缺失等问题,用制度的条条框框去检查和规范局属单位的日常运行。同时,了解局属单位在制度建设中的好的经验与做法,帮助局属单位建立科学、完善的工作制度,让制度发挥管人管事的重要作用。
三是坚持以检查为手段。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如2014、2015年度少数局属单位在财务报销中,未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执行,存在公务接待无公函、审批单不完整等问题,检查组按照“动辄则咎、惩教结合”的原则,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批评教育的方式加以指正,做到初病早治、小错即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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