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职责,保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效落实。一是完善责任体系,推行主体责任年度“五张个性化清单”制度,区分、厘清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中层负责人等不同责任主体的责任边界,同时将主体责任从党组延伸至各支部,逐层逐级全覆盖,三个单位共制订51份责任清单,构建起主体责任层层传导的链条。二是明确责任分工,督促各单位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分解》,逐项分解分工事项,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一把手”、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主体责任,种好“责任田”。
二、重教育,营造党风廉政建设良好氛围。党组和纪检组分工合作、齐抓共管,加强对干部职工正面引领、反面示警的廉政教育。充分发挥驻在单位优势,联合汇编《机关事业单位受党政纪处分、刑事处罚人员人事工资政策及案例选编》,以身边人身边事,细算经济帐,强化警示。以廉政主题月开启“党内法规学习季”教育活动,35名专项基金工作人员签订《八不准纪律承诺书》严明纪律,154名党员干部参加测试促进党政纪条规学习,班子领导带头、8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一片一课”警示教育大会强化警示,中层以上干部带头立家规亮家训强化自我监督,纪检监察组编印《派驻简报》促“正面引领、反面示警”教育常态化。同时,落实“三新必考必谈”制度,对9名新提任中层干部通过“考廉、谈廉、学廉、诺廉”四个一廉政套餐,把好履新起步关;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1名党员开展函询谈话,治病于初起,防病于未萌。
三、谋制度,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检监察组以建立重要事项告知制度为载体,通过收集各单位重要工作、个人廉政情况等,及时了解掌握单位和个人廉情动态。针对各授权监督单位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及时督促建章立制,《普陀区民政局财务管理办法》、《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效能巡查制度》等11项制度相继出台,通过内控体系的构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同时,对“最多跑一次”事项公布、办事流程优化等持续跟进,以多元模式督查,积极助跑“最多跑一次”改革。
四、强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入。一是通过列席会议、召开联络员季度例会、驻点办公、蹲点督查等途径,关注各层级履职尽责情况,并以提醒、建议等方式加强联动与指导,力促主体责任刚性落地。二是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加强对民生资金分配、政策执行等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的监管,对扶贫领域的低保低边、临时救助开展立项监督,对大学生创业补助资金管理、普陀湾众创码头项目进行重点监督;对重大改革创新事项新建区社会福利院实施“公建民营”运作模式工作进行跟进,通过深入、具体、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推进各单位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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