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陀法院举行了特邀调解员聘任仪式。会上,区纪委驻法院纪检组组长向各位特邀调解员提出三点希望,为特邀调解员如何正确履职把好脉。
一是规范调解。特邀调解制度是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重要方式。特邀调解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政策,严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进行调解工作,遵守当事人自愿原则,遵守审理期限的有关规定。特邀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要注意司法礼仪,灵活运用调解技巧,要有一种提供服务的信念,从当事人利益角度出发。
二是公正调解。特邀调解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法律和政策规定,对纠纷做出明确而公正的判断,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解决纠纷。特邀调解员对与当事人、代理人存在近亲属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调解以及与纠纷有利害关系的情形的应自行回避。
三是廉洁调解。特邀调解员要严格遵守调解纪律,不得强迫调解、违法调解,不得接受当事人请托、为案外人说情打招呼或接受财物,不得泄露调解过程或调解协议内容及有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如有违反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理。调解过程中尽量做到让当事人少跑路,体现便民利民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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