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区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岗位特点,开展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工作专项督查,推进廉洁司法建设。
一是督查内容针对化。督查对象为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区司法局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内容为履职程序是否规范、履职过程是否公正廉洁、作风效能如何等,主要包括当事人对案件办理结果是否满意;工作人员在执行和服务过程中是否存在接受当事人宴请、礼金、有价证券,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对工作的建议、意见等等。
二是督查方式多元化。采用现场参与、当事人问卷测评、电话回访、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形式,按督查内容对工作人员进行评价,结果记录在《廉洁勤政监督卡》。派专人参与东港和沈家门司法所社区矫正集中点验教育大会,现场发放《干部廉洁勤政监督卡1》进行测评,并在全区矫正对象中分两次随机各抽取20人进行个体回访;派员到区矛盾纠纷调处指导服务中心现场观摩矛盾调处2次,对照《干部廉洁勤政监督卡2》内容,对调处工作人员进行总体评价;分两次从法律援助案件中各随机电话回访20个当事人,按《干部廉洁勤政监督卡3》内容如实记录。
三是整改落实抓深化。对督查情况及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区司法局和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对存在问题要求深化完善相应工作机制,一个月内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纪检组。对个别反响强烈的调解案件,第一时间约谈办案人员,了解案件情况和办理过程,同时督促办案人员进行再次回访,做好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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