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整合监督资源。围绕普陀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的目标任务,全面深化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建设单位和质监部门每月向驻局纪检组报送重点建设项目施工进度情况和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检查日志。同时,从工程、计财、质监等业务科室和业主单位抽调业务人员组成监督小组开展督查工作,2016 年共开展监督检查5 次。
二是创新监督方式。以综合检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的形式,及时对投诉、举报线索进行调查。通过查阅资料、实地勘察、听取汇报、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查找重要环节的廉政风险。2016 年共对4 个项目开展了专项执法效能监察。
三是动态预警监督。督促被监督单位开展新一轮廉政风险排查,及时对工程项目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紧盯党风廉政建设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通过发放廉政监督服务卡、开展廉政约谈、发送预警信息等形式,及早提醒防范。2016 年共发放问卷调查50 份,发放廉政监督服务卡90 余张,约谈参建单位负责人6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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