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区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三措并举加强对5家授权监督单位区管领导干部公务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公务出差差旅费管理。
一是督促授权监督单位开展自查。根据区纪委部署和相关要求,区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第一时间向5家授权监督单位下发《关于做好区管领导干部公务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授权监督单位对照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开展自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位报告对象,确保报告对象无一遗漏。
二是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先后赴各授权监督单位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相关台账资料、检查各单位考勤登记记录、财务报销凭证以及查询飞机、火车(高铁、动车)售票信息记录等方式,对区管领导干部公务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是建立健全差旅费管理长效机制。督促各授权监督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从严从紧落实好浙江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审批制度,认真执行差旅费报销有关规定,确保公务出差、差旅费报销合规合法。并要求各授权监督单位对区管领导干部公务出差乘坐交通工具情况于每年6月30日、12月31前各上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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