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以来,区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三措并举加强对5家授权监督单位公务用车的检查,进一步规范车改后公务用车。
一是督促授权监督单位开展自查。根据区正风肃纪工作小组部署和相关要求,区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第一时间向5家授权监督单位下发《关于做好第四季度正风肃纪专项集中整治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授权监督单位对照要求,认真做好公车改革相关工作执行情况的自查工作。
二是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先后赴各授权监督单位,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相关台账资料、比对差旅报销情况,对公务用车改革和使用管理执行情况、公务交通费使用以及公务交通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三是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机制。针对车改后区委政法委留用的1辆执法执勤车、区司法局留用的4辆执法执勤车,督促其建立健全车辆管理使用长效机制。目前区委政法委已制定《关于明确车辆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区司法局出台了《局机关车辆管理办法(暂行)》,严格车辆使用,杜绝违规用车。同时要求各授权监督单位公务租车要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合理控制用车费用和社会化租车费用,切实保障公务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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