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全角度宣传。《舟山普陀区渔农村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一下发,沈家门街道迅速将文件转发至各村(社),同时召集各村(社)党组织书记、村(社)委会主任、村(社)监委主任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强调实行渔农村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管理的重要作用,提醒村(社)干部树立廉洁履职形象。同时,督促各村(社)党组织会后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村监会成员进行学习,把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个村干部。
二是开展全深度自查。要求各村(社)对照《负面清单》,针对工作中的负面行为逐条查深查透。在自查方式上,按照层级建立侧重点不同的自查责任机制。以村(社)书记、主任为第一层级,将自查重点放在廉洁自律和在岗自律方面,带头开展自查,并指导其他两委班子成员的自查活动有序开展;以脱产的两委班子成员为第二层级,将自查重点放在勤政履职上,保证自查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以不脱产的村两委班子成员为第三层级,将自查重点放在维护班子团结、维护基层稳定上。经各村(社)自查,不存在负面清单上所列行为。
三是开展全广度督查。街道建立了以纪工委为主体,组织、经贸、民政、渔农、计生等部门参与的联合督查小组,并确定各村(社)以村(社)监委主任为渔农村(社)干部廉洁履职的信息员、监督员,负责做好村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信息的收集,到目前为止未发现有违反渔农村干部廉洁履职规定的行为。街道渔农村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督查小组到29个村(社)各检查了1次,并结合渔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对10个村(社)进行了抽查,通过问卷调查、上门走访村民听取意见建议等,有少数部分群众对村“两委”班子特别是村主要干部的廉洁问题存有意见,经过核查,未发现群众所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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