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区农林水利围垦局坚持关口前移、防范在先,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切实念好水利资金监管“紧箍咒”,确保水利资金安全。
一是完善水利资金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完善水利资金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化解水利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的廉政风险。出台《舟山市普陀区水利建设与发展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舟山市普陀区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与资金管理办法》等办法,对水利工程中水利建设资金补助范围、补助标准、拨付程序、使用范围和监督管理进行再明确。
二是严把水利资金审批和拨付关口。进一步完善水利资金申请、审核、拨付等手续,严格把好资金支付关。资金拨付时严格按照《舟山市普陀区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舟普财农〔2015〕314号)实行区级报账制。先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开具财政规定的统一发票、提供相关资金拨付资料,再由局有关业务科室根据工程建设进度、验收情况进行审查,报区财政审核后予以拨付。
三是强化水利资金使用监督管理。要求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确定的建设内容使用资金,严格按项目进行专账核算,建立规范的工程价款结算制度。同时,会同区财政、审计、纪检等相关部门,从制度建设、预算管理、廉政风险防控等方面建立多元化监督体系,对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进行全程动态监控,把好资金管理使用的每一道关口,切实增强水利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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