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纪委驻卫计局纪检组召集各基层医疗单位及公共卫生单位党政领导“一把手”开展廉政教育集体谈话。谈话对预防商业贿赂,加强医德医风,规范药品、试剂、耗材、医疗器械采购等方面工作提出相关要求。
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两个责任”齐头并进,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要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尤其是抓好班子队伍建设,增强自律意识。二是强化责任追究,推动责任落实。要抓责任促落实,坚持关口前移;要注重日常,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经常抓、抓经常、抓出习惯。三是加强管理创新,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源头预防;要深化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要建立巡查制度,严肃查处医药回扣行为。四是着力抓好监管,切实预防职务犯罪。要把好权力运行关、廉政风险关、廉政教育关这“三关”;同时要加大问责力度,加大“一案双查”力度,从严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区纪委驻卫计局纪检组就下步开展系统内廉政防控工作提出要求,强调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加强源头管理,推动廉政风险防控与各项业务工作协调发展。各基层医疗单位及公共卫生单位党政领导“一把手”都作了表态发言,纷纷表示在今后工作中要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将风清气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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