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自4月18日全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区卫生局及早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层层健全机构,全系统形成了分级管理、条块结合、职权明晰的工作网络,切实加强领导,为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和浙江省卫生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会议精神,结合卫生系统实际,制定下发了《区卫生局关于在卫生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和《区卫生局关于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和纠正不正之风若干规定(试行)》,明确各阶段工作目标和任务,提出一系列实质性的措施。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相应制订和实施了专项治理方案,做到早计划、早部署、早行动。 二、动员教育,营造氛围。4月下旬,区卫生局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教育活动进行了层层动员,召开工作动员大会,对全系统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和具体部署。邀请了舟山市纪委常委方建立为200余位医疗卫生单位中层以上干部作了反商业贿赂的专题报告,区检察院的同志专门从剖析最近发生的医疗卫生系统的腐败案件入手,深入分析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并介绍检察机关在处理商业贿赂中的相关法律问题,起到较大的警示作用。各单位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医院活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活动组织机构,对外公布监督与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与帮助。同时积极营造廉洁行医的良好氛围,各医院制作了“树行业新风,展天使风采”、“坚决制止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争做白求恩式医务工作者”等横幅和标语牌,还在门诊、病区墙面的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医药代表入内”的警示牌,明令禁止医药销售人员与医务人员非正常接触,从源头上扼制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区属医疗单位的31名知名专家,向全区1200名卫生系统干部职工发出“廉洁行医、文明行医”的倡议,180名医务工作者在“拒绝商业贿赂、维护医学圣洁”条幅上签名。区中医院举行“廉洁行医、安全医疗、我的责任重于泰山”主题演讲比赛。各单位在职工中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通过学习和讨论,引导医务人员树立救死扶伤、爱岗敬业职业新风。组织医务人员观看《医德医风警示录》电视录像片,通过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剖析,使广大医务人员自觉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 三、加强督导,规范制度。区卫生局把构建出台治理商业贿赂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长效机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强化一把手负总责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机制,把加强行风建设、规范医疗行为作为院长的重要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主动与纪检监察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通报、情况交流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与区检察院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动机制,共同构筑防护墙。同时,进一步规范落实行风考核奖以及重要、敏感岗位廉政诫免谈话等各项制度。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建立了行风考核奖,与医药经销商签署廉政协议,医务人员层层进行了廉洁行医、文明行医的承诺,卫生局公布了廉政帐户。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局纪委对区人民医院的敏感岗位人员先后进行了廉政谈话。为严肃工作纪律,局党委对各医疗机构的专项治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督查,掌握工作进展和实际效果,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推进下一阶段专项工作。 (区卫生局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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