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全区乡镇(街道)招投标工作会议在沈家门召开,来自全区13个乡镇(街道)招投标中心的分管领导及中心主任和财政、建设、监察、农林等相关局办单位人员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区招投办主任李志英在会上总结回顾我区乡镇(街道)招投标平台运行情况,并提出了下步工作意见,六横、展茅、勾山三个乡镇(街道)介绍了规范招投标工作经验,最后,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傅良国对全区乡镇(街道)招投标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完善制度,严密程序。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交易、监督和内部管理等制度,建立长效制约机制,严格按规定操作,应该进场的必须进场交易。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牢牢把握招投标工作的重要环节,对信息发布、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及结果公示等环节认真进行把关,切不可随意简化程序、省略步骤。 二要立足实践,整体推进。乡镇(街道)招投标工作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大,需要立足实践,着眼基层,做好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特别是一些基础较差、起步较晚、招投标工作相对滞后的乡镇,要认真查找问题症结,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进场交易率,做到应进必进;对个别确因特殊原因而不进场交易的项目,也应通过适当方式予以规范。对基础较好、招投标项目较多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总结经验,把规范乡镇(街道)招投标工作作为一项“品牌工程”抓好抓实,整体推进我区乡镇(街道)招投标工作。 三要依法监管,务求实效。各乡镇(街道)要制定、完善科学合理的工作规程,分解招投标平台内部的监督权力,把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制度约束有效结合起来,确保监督力度和效果。区纪委监察局、区招标办要继续加强对乡镇(街道)招投标工作的检查和督促,认真研究基层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相关困难与问题。一方面要对擅自改变招投标方式、违反规定自行采购、违规出租公有房屋等问题,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另一方面要依法查处招投标领域中以各种名义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进一步净化我区招投标市场。 (区招标办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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