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安分局制订完善信访责任制倒查追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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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8/1 点击量: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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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公安信访工作,强化民警依法办案的责任意识,提高民警拒腐防变能力,防止和减少信访事件的发生,更好地促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近期,区公安分局制订完善了《普陀区公安分局信访责任制倒查追究规定》。该规定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因执法过错或工作失误引起群众信访造成影响的,实行责任倒查,根据问题情节、后果和责任程度,对责任人和相关领导作出督察扣分、经济处罚、通报批评、党政纪处分等处理。同时,该分局还制订了《普陀区公安分局信访工作责任制》和《普陀区公安分局疑难信访问题“会诊”工作制度》等配套制度,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民警的合法权益。 (区公安分局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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