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监察局会同农林水利、财政、卫生、环保等部门对去年以来全区实施的渔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开展专项执法监察。此次专项执法监察的主要内容为: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包括项目申报的程序和履行审批手续情况;工程设计与审批情况等。工程建设管理情况。包括项目实施程序公开情况,监管情况,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工程安全、工程竣工验收、水质达标、水源地环境保护、建后管护等有关情况。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情况;地方资金配套情况;是否存在挪用、挤占和截留项目资金问题;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工程实施中是否存在商业贿赂问题。本次执法监察邀请效能监督员参与,采取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从6月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自纠自查、重点抽查、总结整改三个阶段进行。 (区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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