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在查办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过程中坚持六个结合,努力提高办案综合效率。一是揭露问题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既把问题查清、查透,又善于剖析案件,从中查找体制机制和管理方面存在的弊端和薄弱环节,及时下发监察建议,督促案发单位完善制度,改进工作。二是从严执纪与宽严相济相结合。对顶风作案、情节恶劣的腐败分子严厉惩处,同时,挽救、教育大多数党员干部。三是注重处分与接受教训相结合。对违纪人员不是不教而诛,而是通过落实处分,开展回访教育等,使其认识错误,接受教训,改过自新。四是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抓源方面的建设性作用,选取典型案件,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起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五是依法依纪与保障权益相结合。通过实行违纪人员自我申辩、党政纪案件公开审理等制度,使违纪人员获得充分的知情权、申辩权、质询权。六是追究责任与挽回损失相结合。既查实问题,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又千方百计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 (区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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