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以市委巡视员陈永康为组长的市委检查组一行4人,对该区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张锦对该区近年来在贯彻落实中央《干部任用条例》方面工作进行了汇报。 此次检查主要涉及:2002年中央颁布《干部任用条例》后的学习、宣传以及贯彻执行规定原则、基本条件、任职资格情况;2002年以来干部提拔任用工作程序执行情况;抽查2002年以来提拔的干部档案情况;执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情况;领导干部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情况;后备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情况;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7项内容。 此次检查之前,普陀区就检查的内容,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在市委检查组为期2天的检查中,检查组还通过查看台帐、个别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了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工作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进行反馈意见。 (区纪委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