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国有资产绩效考评制度。按照确定的指标、方法和考评程序,对企业的经营效益、资产营运、偿债能力和长远发展能力进行考评。二是完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将企业划分为生产经营类、开发建设类、融资管理类、社会公益类等四种类型,按照不同企业类型,分别实行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工资总额包干等分配办法。三是规范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制度。对符合年薪制条件的企业经营者实行年薪制分配办法;对不适宜实行年薪制分配办法的企业经营者,按权数或倍数的办法核定经营者薪金。使企业经营者的收入与企业的经营业绩、经营规模及经营业务相挂钩。四是建立企业财务规范化考评机制。对企业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企业财务报告报送及质量情况、报批制度执行情况等实施考核,考核结果与企业经营者薪金分配相挂钩。 (区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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