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局制订廉政守则六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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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10/31 点击量: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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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规范环保干部行为。近日,区环保局制订了廉政守则六项规定:一是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便利谋取私利;二是不得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三是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四是不得参加管理对象出资安排的旅游和营业性场所的娱乐活动;五是不得参与违反社会公共管理秩序的各类活动;六是不得运用个人业务知识和技术私自搞环保工程设计、施工、介绍工程队或推广环保产品收取好处费。 (区环保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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