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卫生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有关机关效能建设的总体要求,从增强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务实工作作风入手,着力完善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系,切实将效能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开展教育活动,深化思想认识。该局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省、市、区机关效能建设文件精神的同时,加强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和党风党纪教育,使全体干部职工真正认识到转变服务模式、提高机关效能的重要性。并结合实际,提出了“四个禁止”,即:禁止对服务对象态度冷漠、生硬、蛮横及使用禁忌语;禁止口头告知服务对象不予受理或许可事项的理由;禁止放弃、推委、拖延、拒绝履行检查职责;禁止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隐瞒、包庇、袒护、纵容、不予制止和纠正。对违反禁令的给予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 二是围绕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坚决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严重违法违纪的案件,查处工作人员中不依法办事、不按照政策办事的行为,杜绝利用工作职权吃、拿、卡、要和接受当事人宴请和礼品、礼金现象。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和医疗行业存在的收受回扣、红包等不正之风等问题,开展了创建服务满意窗口活动和“廉洁清风进医院”教育活动,层层签订服务满意窗口责任书。并制订了“十大便民举措”和“十大便民服务承诺”。 三是开展“四条禁令” 落实情况检查。制订出台了《机关工作人员及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禁令和违禁处罚办法》,提出了卫生系统“八条禁令”,并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设立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专门成立督查小组,对工作人员遵守效能建设各项纪律情况进行督查。局领导和局纪委经常到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进行明查暗访,对查出的问题做到立说立行,边整边改,改善了卫生工作人员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四是完善政务、院务公开,提高办事的透明度。局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落实工作、服务公示制,进一步深化政务、院务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实行有效监督。以公正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遵循“依法公开,讲求实效,简化环节,方便办事”的原则,向社会公开了行政事业收费、工作职责、医疗范围、医药价格、财务管理、人事考核等各项内容,切实提高机关行政透明度和行政效能。 (区卫生局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