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海区教育局驾驶员唐新勇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5年4月5日至6日,唐新勇私自驾驶单位公车多次外出办私事,并在夜间将车子停放在规定地点以外。定海区委教育工委给予唐新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普陀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区外事侨务与台湾事务办公室)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2月至2014年2月,普陀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区外事侨务与台湾事务办公室)采用虚列本单位职工考察费、国有资产出租收入不入账的方式,套取并发放职工奖金福利,折合人民币共计6.1万元。普陀区委、区政府决定免去顾银国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区外事侨务与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普陀区纪委给予顾银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奖金福利全部清退收回。
3、岱山县国土资源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林益民违规收受礼卡、礼品问题。2013年至2014年期间,林益民利用职务之便,多次违规收受他人送予的购物卡2万元、Iphone5S和Iphone6手机各一只,并为相关企业在采矿许可证办理、矿山开采、工程款结算等方面谋取利益。2015年6月18日,岱山县纪委给予林益民开除党籍处分。
4、嵊泗县洋山镇人武部部长施海军、五龙乡人武部部长方建军述职报告抄袭问题。5月19日上午,嵊泗县召开2014年度党管武装工作述职大会,洋山镇人武部部长施海军、五龙乡人武部部长方建军述职报告基本雷同,上述材料由洋山镇人武干事邵哲旭、五龙乡办公室副主任陈拥军分别抄袭网络材料,施海军、方建军对述职报告材料审核把关不严。6月3日,嵊泗县纪委、嵊泗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责令施海军、方建军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县通报批评。邵哲旭、陈拥军由其所在单位责令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
5、市安监局安科中心主任郑海平、综合处副处长朱可虎违规参与有有偿陪侍服务的娱乐活动问题。2015年2月10日晚,郑海平、朱可虎进入定海某经营性娱乐场所,参与有有偿陪侍服务的娱乐活动。2015年3月,市直机关纪工委分别给予郑海平、朱可虎党内警告处分。
6、舟山兴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职工庄宏斌、叶辉违规参与“牌局”问题。2015年1月15日,省属某公司在舟山组织召开年度工作研讨会,庄宏斌、叶辉作为会务工作人员,于会议报到空隙期间,在舟山某酒店房间内打牌,违反省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切实解决“酒局”、“牌局”等问题的通知》精神。舟山兴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分别给予庄宏斌、叶辉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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