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治理招投标领域商业贿赂,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区招标办结合实际,采取四项措施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项治理的职责任务。根据《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成立了以招标办主任李志英任组长的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指导督查科。 二、深化宣传教育,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利用网站、工作简报、材料编发等宣传渠道,加强对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各行为主体明确招投标领域中商业贿赂的概念、主要手段和表现形式,明确治理重点,大力营造健康的商业竞争文化氛围。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加强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增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三、建立联席制度,形成合力查处机制。与区检察院共同建立开展招投标活动中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将查询结果充分运用到招投标报名审核与资格预审中,有效制约商业贿赂行为的发展与蔓延;加大对招投标项目的监督管理职能,加强与建设、交通、财政、卫生等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充分发挥招投标行风监督员、招投标效能监督点等作用,努力构筑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管网络体系,形成招投标管理机构监督市场交易、行业主管部门实行业务监督、监察机关实施执法监察、并自觉接受社会外部监督的市场监管体系,加大遏制和防范职务犯罪力度,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完善工作机制,推动招投标工作透明度。继续坚持“以透明促规范,以创新求发展”的工作思路,完善招投标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对内部操作规程、各类文件编审、与招投标各方的沟通、评标专家的使用和评价管理、信用体系的建设等方面进行全过程规范控制,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加大信息发布的范围与透明度,积极探索推行电子评标制度,减少专家评审自由裁量幅度,确保评标结果的客观公开;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将廉政制度建设与招投标的各项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强社会各界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推动“阳光工程”建设,保障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区招标办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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