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门街道处理违纪党员做到“四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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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5/19 点击量: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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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证据到位。每一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后果等清楚明确,认定的每一案件事实都有确凿的证据。二是程序到位。案件检查和审理的各个环节都符合《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工作条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并履行相应的手续。三、处分到位。确定错误性质和提出处理建议,均以事实为依据,以《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国法为准绳,做到量纪准确,处分到位。四是手续到位。处理严格按照党章、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的手续办理,按照处理党员的批准权限审批。见面材料、支部决议、处分决定见面稿、处分决定送达回证等都由被处分党员签名。 (沈家门街道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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