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局强化食品卫生监督执法职能,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有力地保障了群众饮食健康安全。主要做法: 1、大力宣传和普及《食品卫生法》知识,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橱窗、上街咨询宣传、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强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特别是对危害群众健康的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及时进行宣传报道,让群众了解卫生监督部门的职能和工作动态,努力营造人人遵守《食品卫生法》,宣传《食品安全法》的良好舆论氛围,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创新监管机制,加大食品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在区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机构内部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每一个执法环节都明确一个责任人,做到执法目标具体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有序化,努力避免机构内部职责不清、职能交叉的问题,提高了卫生监管效率。严把卫生许可准入关,努力提高许可质量。一是实行“一站式”集中受理、审核与发放办理卫生许可证,提高了办证效率。二是对已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企业不予年检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实施关、停、并、转。三是在餐饮业、学校食堂中推行了新颖的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降低了食品消费环节的风险度。 3、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普陀实际,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村食品卫生、学校食堂及周边环境、农贸市场、建筑工地食堂、风景区餐饮业及夜排档、保健食品经营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开展水产品、纯净水、糕点、饮料、熟食、酱腌菜、酒类、调味品、城乡豆制品生产加工业等一系列重点食品专项整治活动。通过专项整治,改变了这些食品领域卫生面貌,食品卫生不安全因素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如学校食堂的卫生面貌有所改善、建筑工地的无证率有所下降、食品生产加工条件好转、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有所减少等。 4、畅通投诉渠道,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监督投诉举报机制。该局建立卫生监督投诉举报工作制度,制订受理查处程序,公布了2个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了投诉举报渠道。对每起举报件都做到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并及时将处理情况进行了反馈。两年来,共受理食品卫生投诉举报案件108件,相当于前五年的总数,结案108件,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5、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在大力开展日常性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的同时,不断加大对食品卫生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实行责、罚并举,增强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自觉性,达到从根本上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提高食品卫生质量的目的。据统计,两年来共对158户无证生产经营食品、制售不合格食品、有毒有害食品经营户实施了行政处罚,罚没款14.3万元;没收销毁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4900多公斤,价值4.8万元。 (区卫生局 沈飞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