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检察机关与卫生部门的预防配合工作,以联席会议、预防座谈会等形式,共同分析研究行业案件的特点与原因,并对行业预防的总体推进意见及具体计划部署加强商议。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开展需要,对区卫生系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指导小组作相应调整,充实联络员队伍,建立全区性的预防信息网络,形成职务犯罪预防的合力。 二是落实信息通报机制。卫生部门要及时把有关预防工作的工作计划及工作动态通报检察机关,便于检察机关了解预防工作情况。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的卫生部门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在办案的同时,及时反馈,并指导卫生部门抓好预防。 三是完善协查整改机制。卫生部门对发现的犯罪线索举报应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处理,并在检察机关办理相关案件的过程中予以积极的协助。对有关的检察建议及预防措施的落实,检察机关要参与跟踪监督,发现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及时予以督促,完善整改工作。 四是实行预防责任追究机制。把卫生系统行风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环节来抓,加强与纪检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对发生违法犯罪案件的单位负责人应追究相应的失察责任,对出现问题较多的单位,必须严肃追究一把手相应的党纪政纪责任。 (区卫生局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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