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局将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公开列入各医疗单位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平均住院床日、平均住院费用、门诊处方费用等医疗服务信息实行定期公示作硬性规定。区级医疗机构进一步完善了医疗收费清单制和医疗服务价格告示制,区人民医院近日还正式出台了《医疗服务价格监督管理制度》。医院调整了医疗服务价格监督管理小组成员,设立了专职物价员与兼职物价员,兼职物价员由各科室护士长及部分科主任担任,通过明确物价管理的职责与人员,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落实信息公开。医保及医疗服务价格监督管理办公室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每季度至少一次对收费科室进行抽查,年终根据病人综合满意度等指标,医院将评比物价信得过科室和个人,对获奖者给予物质鼓励。为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内部管理,遏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区卫生局还每季度一次在普陀电视台、普陀区政府网站公布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人次、人均出院费用等数据,进一步增加了合作医疗基金使用的透明度,确保参合人员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区卫生局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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