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安分局从5月份起在全区公安系统开展为期4个月的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工作,按照“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的总体目标,该局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制,集中处理一批公安信访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一、强化组织领导。分局成立了由徐全昌局长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集中处理信访问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信访工作专家组和信访工作班子,负责检查督促和组织协调工作,以确保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工作的落实。 二、全面排查梳理。分局纪检监察督察和信访部门,对历年来受理的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问题和涉及民警违纪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对“查而未结、结而不服”的信访问题,逐一列出,进行清理查处。各派出所和其他办案单位,也全面、彻底排查可能引发信访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和苗头,重点是因伤害纠纷案件未决而可能引发的上访苗头,摸清底数,掌握情况,为下步局长面对面接待群众信访以便能及时解决问题赢得工作主动。 三、开展公开集中接访活动。区公安分局首先在新闻媒体上对公开集中接访活动进行了宣传,并及时通知上访人员,确保上访群众一个不少。5月19日—22日,区委常委、公安局长徐全昌亲自接访群众20余名,耐心解答了群众提出的问题,解开群众心中的疑惑,使每个来访的群众都满意而归。 四、落实工作责任制。对受理接待的信访件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将信访件分解到责任部门,并落实包干局领导负责,部门“一把手”抓落实,定时、定人、定责的信访调处工作机制,确保办理的每一件信访案件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完备、处理恰当,真正息信罢访。 (区公安分局 郑海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