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处理好监督和服务的关系。寓服务于监督之中,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要求开展审计工作,着重从促进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改进管理,健全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对在治理商业贿赂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宏观分析,提出合理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二是处理好重点和全面的关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从严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抓重点领域,侧重对领导关心、群众关注问题的审计监督,1至6月份开展了最低生活保障金、基础教育经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7个专项审计调查;抓重点对象,做好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上半年共对3个单位3名领导干部实施了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违规金额48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91万元。 三是处理好分工与协作的关系。在开展审计业务时,一方面注意发现线索,着重延伸审计;另一方面,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先后与区纪委、区检察院等部门建立了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等机制,对重大疑难案件共同研究,对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形成了治理商业贿赂的整体合力,提高了查办商业贿赂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区审计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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