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扩大门诊指定项目范围。针对精神疾病防治重要性和迫切性日益突出这一情况,及时将“精神病”列入门诊指定项目(特殊病种)范围,使门诊指定项目增加到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肾功能衰竭、恶性肿瘤、肝硬化肝功能失代偿期、精神病等六项。二是扩大市外定点医疗机构范围。针对我区渔农民外出经商、务工和旅游人数增多,到上海、杭州、宁波等地就医办理转院审批手续不方便等实际情况,将市外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扩大到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三是定期公布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每季度一次在普陀电视台、普陀区政府网站公布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人次、人均住院费用等数据。四是将合作医疗结报窗口纳入区审批办证服务中心,提供结算、报销、查询一条龙服务。 (区卫生局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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