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做法:一是注重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作用。建立咨询会议和情况通报制度。召开咨询座谈会,征求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每年安排2次情况通报会,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和重大案件的查处情况。建立特定问题调查和个案质询监督制度。每年选择1—2件群众反映强烈、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特定问题,邀请其开展专项调研;征求个案处理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二是注重发挥“三员”的专人监督作用。聘请16名特邀纪检员、监察员和26名效能监督员实施专人监督。建立评议和执法检查活动制度,组织特邀纪检员、监察员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重点工程项目、纠风等方面的专项评议和执法检查活动。实行机关效能监察制度,组织效能监督员对行政机关的机构设置、资源配置、运转状态以及行政机关及其国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的依法行政、办事效率、办事质量等进行效能监察,并对有关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实施等开展监督检查。三是注重发挥信访协调员的群众监督作用。聘请了10位政治素质好、有一定威望的群众代表为纪检监察信访协调员,通过邀请信访协调员参与重特大信访件的分析研究、初核调查、反馈答复有关事宜,协助做好对信访群众的疏导、教育、政策解释工作,对信访处理的实施全程监督,使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处理过程更公开、结论更准确、群众更信服。四是注重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在区电视台设立《普陀廉政》和《行风巡视》两个电视栏目。《普陀廉政》每月一期向群众介绍全区反腐倡廉工作进展,揭露违法违纪现象。《行风巡视》每周一期由区属部门“一把手” 公开亮相荧屏,向社会各届承诺该部门行风建设;公布各单位行风投诉举报电话,通过节目受理群众投诉,对典型投诉案例进行追踪报道;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行风问题进行讨论。五是注重发挥制度的内部监督作用。明确纪检干部外出工作十项纪律,建立了谈话诫勉、重大事项报告、轮岗交流、办案回避等相关制度,在机关内部科室之间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度体系。出台内部监督实施办法,成立监督组,对纪检监察干部遵守纪律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区纪委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