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制定全区畜禽养殖业总体规划,估算我区畜禽养殖总容量,各地则按照总体规划确定养殖区域、形式、品种和数量等;二是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提高养殖水平,重点抓好畜禽养殖区的生态化建设;三是对当前在禁养区内开展养殖并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环境的养殖户,以加强执法力度为基础,提供优惠政策为扶助,加快迁移取缔工作;四是其他非禁养区内的养殖污染治理,采取政策、法规与技术相结合,多管俱下督促其开展污染治理,走生态化养殖的路子。在总规未定、集中养殖区未建起之前,主要抓好规模化畜禽场的环境管理,严格管理程序,引入养殖环保许可证制度;五是对散养户的治理采取政策引导为主,达到逐渐淘汰的目的。同时引入适合本地实际的沼气池技术,对有条件的畜禽场进行综合治理。 (区环保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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