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公安分局召开科所队长会议部署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区委常委、分局局长徐全昌就我区公安机关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开展法治理念教育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迅速组织学习讨论,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正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涵,迅速组织民警认真学习有关领导讲话精神,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神实质。要通过组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讲座、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讨论、鼓励民警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组织一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演讲比赛等形式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是要着力提高民警法律知识和执法办案能力。各单位要选择重点内容,加强法律法规学习,认真抓好民警素质标准化管理及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加强重点民警的执法办案能力培训,解决民警不会办案、不愿办案的问题,精心组织好执法办案竞赛。 三是要切实抓好对照检查和问题整改工作。在学习讨论中要查摆问题,结合迎接人大“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审议工作,既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又要主动开展开门纳谏活动,依靠群众帮助我们查找问题。加强执法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坚持边整边改,切实提高全局整体执法水平。 四是注重教育效果,抓好工作结合。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队伍正规化建设、廉政文化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与“三基”工程结合起来,与改进、强化公安行政管理职能,提高公安刑事司法水平结合起来,与解决执法中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结合起来,与积极推进“法治浙江”、建设“平安普陀”,构建和谐社会工作结合起来,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区公安分局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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