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局在依法实施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被许可人从事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管理。一是把好建设项目现场检查关。重点检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是否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确保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到实处。二是把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关。严格审查建设单位是否全面认真地落实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确保建设项目投入运行后,各项环保指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三是把好排污单位排污申报关。认真核实排污单位是否如实填报有关污染物排放事项,杜绝拒报、谎报现象的发生。四是把好排污许可证年度审查关。仔细审核持证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确保各类污染物的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区环保局纪检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