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着力平衡全区乡镇财力分布。将乡镇按经济规模划分为三类,对经济总量已达一定规模和规模一般的乡镇,分别实行“增支不补”和“增支追加”的体制;对经济规模较小的乡镇,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减轻乡镇财政压力。二是着力优化乡镇财政支出结构。将乡镇财政可用财力分为保障性财力、发展性财力、教育专项发展财力和偿债性财力四部分,促进乡镇自身“造血功能”,增强可用财力发展后劲。三是着力规范乡镇干部收入分配机制。清理收费票据和单位的银行帐户,统一开设了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出台了乡镇机关工作人员个人收入分配办法,将个人收入划分为固定工资、岗位补贴、考核奖励、增收节支奖励和专项奖励等五个部分,每一个部分都确定相应的发放标准,实行超额累进分档缴纳调节金办法;加大收入分配执行监管力度,对违反财政纪律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四是着力化解乡镇债务风险。建立乡镇财政风险基金,乡镇按当年体制确定分成额的6%提取上缴,区财政每年再按乡镇提取上缴额配套增加50%;将乡镇化解债务情况纳入考核内容,积极鼓励乡镇增收偿债、节支偿债、依法消债;对完成偿债任务的乡镇,区财政按实际偿债数和财力状况分别给予专项配比补助,激励乡镇保平消债。 (区纪委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