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全区公有房屋出租台帐资料库。在全区各单位自查上报的基础上,区招投标中心对各单位需出租的房屋数量、面积、使用功能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按营业用房、办公用房、仓库、宿舍等不同类型,分类建立台帐资料库,实施统一管理。二是出租房屋实行提前通知制度。根据出租台帐资料库反映的房屋出租到期情况,区招标办提前一个月将即将到期的公有房屋函告房屋所属单位,督促其及时进场统一交易。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区招标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公有房屋出租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对公有房屋出租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规避招投标的单位将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公有房屋出租进区招投标中心公开交易。 (普陀区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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