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门街道调整并规范招投标的管理职责和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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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0/25 点击量: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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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街道招投标工作,规范招投标程序,最大限度地提高公有资产、公共资源的利用和出让价值,防止在工程建设及物资采购中出现不公平竞争和腐败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上级关于招投标的有关规定,近日,沈家门街道招投标中心调整和规范了招投标的管理职责和操作规程。 本次调整对招投标的范围、组织机构、机构职责、招投标操作程序、责任追究等作了明确规定。特别是对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却不招标、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 (沈家门街道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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