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一个机制。成立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贯彻落实《普陀建设局关于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试行)》结合起来,积极构建建设系统预防治理商业贿赂的监督制约机制。二是发挥两支队伍作用。利用建设系统行风监督员工作岗位分布范围广、信息灵的优势,畅通信息反馈渠道,组织行风监督员积极参与此项工作;同时发挥建筑和房产市场执法队伍作用,建立工程现场与市场联动的执法机制,把工程质量、安全的执法监督检查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市场检查,加大对商业贿赂行为的监察和惩处力度。三是狠抓三项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认真贯彻《浙江省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切实履行建筑市场监管职责,严格招投标程序,严厉打击挂靠、串标、转包、“明标暗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二是健全完善行业信用评估和奖惩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制度。三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实施“阳光建设”。对全区商品房预(销)售合同进行网上备案的同时,积极开展“数字房产”建设,对现有办事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和优化,并上网公示,避免暗箱操作。 (区建设局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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