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6月9日,区委第一巡视组对东极镇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2年8月1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东极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东极镇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作为履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镇党委书记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巡察整改工作负首责、负总责,牵头研究制定了《中共舟山市普陀区东极镇委员会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根源进行深入剖析,以问题为导向,做好整改落实。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严格对照整改工作方案推进工作,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多次召开党委会议充分探讨解决办法,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
巡察整改过程中,对相关责任人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1人,党委约谈3人,责令书面检查1人。追缴各类资金10.5万元,新建各类制度2项,修改完善制度4项。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委关于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决策部署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编印《东极招商推介手册》200 余份,并将推介手册分发给有投资意向并到东极考察的客商。发挥乡贤作用,助推招商企业在经开区落地,助力完成区级外资指标。制定招商引资周报、月报等集中调研计划。对庙子湖西侧区块有投资意向的客商单位进行重点回访,积极协调资规局、文旅局、投促中心等单位解决客商投资过程中的土地、环保等问题,超额完成2022年度市外资金考核指标。
(二)镇党委坚决加强对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指导。一是统筹开发。通过旅游业发展持续带动壮大村级集体经济,20 余幢闲置农房租赁改造成民宿得到有效利用,约600 余名群众在旅游发展获得就业机会,人均增收3.5万元。二是资产盘活。有效排摸及整合现有村级闲置资产和资源,融入东极旅游,通过租赁、转产,提升村级集体资产的利用率和附加值。2021 年以来共盘活闲置12幢,引入民宿、文创、奶茶、简餐等旅游配套产业15家,为村民和集村累计增入10余万元。三是加大帮扶。依托“小岛你好”海岛共富行动项目,开展大树湾集体土地入市项目和原排挡综合体打造项目。东福山大树湾收储闲置农房78幢,集体土地15亩,目前已完成土地入市资料送审,集体土地入市后预计将为村级集体增收420万元。对东极村原夜排档区块进行重新招租,目前原夜排档区块已完成招商洽谈,租赁期20年,累计租赁收益将达到2450 万元。
二、关于“数字化改革缺乏整体思路,实际建设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巩固数字化改革成效。一是完成“未来海岛”一期项目最终验收,数字治理、数字旅游等模块投入使用。二是强化与“141”体系对接。将“未来海岛”平台接入镇综合信息指挥室,实现了东极综合执法简易处罚案件“零”的突破,有效确保了东极整体社会面的平稳可控。三是强化“一件事”应用谋划。结合东极旅游海岛乡镇特点,探索谋划“民宿综合执法管理一件事”场景,拟通过建立东极民宿数据库,并利用信息化手段将事前审批、事中监管、事后奖惩纳入数字化应用跑道,提升民宿综合管理的科学性,积极调研应用落地可行性。
(二)强化数字化和旅游主产业结合。一是联动区文旅集团谋划实施“一镇一公司”开发与管理模式,精细化定制东极旅游服务,已完成公司搭建。研究出台《东极镇民宿纳管合作协议》,实现东极民宿“打包”经营,全力推进东极旅游服务公司规模化发展。二是发动25家民宿入驻“畅游东极”小程序,并在50家民宿、餐饮业醒目地点摆放“畅游东极”二维码,全力做好宣传推广;开通“入境短信提醒业务”,发送“畅游东极”宣传短信;同步与海星公司、东极海运对接,加大在船载、场站营造宣传氛围。三是迭代升级“畅游东极”小程序,打通民宿预订系统与海星轮船船票系统,实现船票和房间的预定时间匹配,从而形成“船+民宿”组合产品订单。
三、关于“美丽乡村打造还存在盲区,旅游品质还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规划编制,结合“一岛一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已完成庙子湖、青浜、东福山旅游特色型村庄规划。庙子湖岛作为东极岛度假主岛,打造综合服务中心 、文化创作及旅游集散与度假中心;青浜岛以“乡土遗产”为号召力,打造“里斯本丸”营救主题内涵海岛;东福山岛打造极地体验旅游基地、高端度假及拓展观光共富海岛。同时,根据规划和旅游发展需要,结合“小岛你好”工作,不断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景观设施建设。2022年先后打造了庙子湖“极甜”线、东福山美丽风景线、“笑脸”驿站等旅游配套景观,将庙子湖海水游泳池调整为临海亲水休闲区块进行项目招引。
(二)加强民宿行业管理。一是严格执行《东极镇民宿经营管理办法》《东极镇民宿“红黑榜”考核办法》《东极镇民宿等级划定标准办法》等制度,评选 2022 年度前三季度红榜民宿 19 家,黑榜民宿14 家,并在显眼位置公示。二是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做好民宿提质减量,通过引导和引入从2021年至2022年,新增特色民宿5家,床位数减少237张,客房舒适度进一步提升。三是加强项目招引行动,引进各类社会投资,着重打造庙子湖西侧精品民宿酒店,推动海岛住宿业态优化。完成项目招引和 2 亩精品民宿酒店用地成拍卖。
(三)推进四岛环卫一体化。一是开展调研工作。邀请专业环卫保洁公司开展实地调研。二是做好垃圾外运。将青浜垃圾外运纳入全镇统一外运体系。整改以来已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外运工作8次,后续将根据风向条件继续做好垃圾外运。三是助推公益净滩。鼓励青浜公益组织志愿者协助开展净滩行动7次,总计回收各类海漂塑料瓶 140.77kg,塑料浮漂158.62kg。四是强化环境整治。加大房前屋后、主要干道等全域环境综合整治。第四季度渔农村长效环境考核名次提升至第8位。
四、关于“党委抓意识形态工作有所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工作机制。一是镇党委书记与所有班子领导签署《意识形态责任书》,把意识形态纳入班子领导年度目标考核。同时,将意识形态纳入党委议题,要求各班子领导对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定期进行分析研究和汇报。目前,镇党委已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2次。二是进一步完善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区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镇党委中心组及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
(二)深化理论学习。一是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已经召开3次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围绕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纲要》、海洋强省建设推进会精神等内容进行了专题学习。二是对“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征集的34项涉及基层难题和群众实事,逐一进行登记,通过班子领导分工领衔办理。目前,34项涉及基层难题和群众实事均已完结。同时,通过“智富议站”“民生道地会”等形式向党代表、群众代表落实反馈,并对落实情况和群众满意度进行跟踪。
(三)加强对新媒体的重视力度。一是出台《东极镇网络舆情应对工作管理办法》,充分发挥镇党委在网络舆情管理中的领导作用,严格落实网络舆情跟踪了望制度。二是严格落实《东极镇宣传信息工作制度》《东极镇新闻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办法》,突出抓好外宣报道,加强与省市区主流媒体的对接工作,讲好东极故事。
五、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降低电话接待函比例。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通知》,先后在党委会、党委班子联席会上就规范公务接待问题进行了强调,要求对来东极指导、调研、学习、考察、检查等需要我镇接待的相关事宜,要提前加强对接沟通,要求对方单位出具接待公函。
(二)严格接待审批制度。对接待后审批规定进行了重申,并逐一向班子领导和中层干部进行了强调。一是公务接待严格控制人均经费标准和陪餐人数,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二是严格财务报销票据审查程序,按照规定认真、细致把关。明确财务室对先接待后审批票据不予接收报销。三是积极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普陀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六、关于“工程项目建设及招投标领域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镇党委对招投标工作的管理。一是党委会重点研究招投标工作,针对原招投标文件出现的问题,重新出台《东极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东委[2022]20号)文件,对采购项目、资产租赁和15万元以下工程项目纳入镇级招投标平台,并已落实专人负责招投标资料管理归档。二是严格执行《东极镇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修订)》新文件,对不符合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的工程予以坚决退回,截至目前还未发现不符合规定的项目。
(二)加强招投标领域的业务培训。一是邀请区级专业骨干开展村级项目招投标学习培训会,组织镇村工程项目相关负责人参与,切实提升业务人员素质。二是定期召开招投标领导小组会议,已召开六次领导小组会议,经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落实招投标。
(三)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条款。一是已规范合同编制,所有合同先有律师审核,审核通过后再由镇司法行政部门申请合同编号,后续再进行合同签订。二是严格履行合同,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的监管以及资金管理,所有签订的合同需进党政办审核备案再进财务室报账,对未按合同执行项目不予财政审批。对今年37 个生效合同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合同执行不严等问题。
七、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差旅费报销。一是财务部门根据重新修订的《东极镇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办法》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细化出差前审批备案,出差期间食宿标准和差旅结束报销审批流程。二是加强对原始凭证报销的审核把关,通过自查指出填写不规范等报销问题并当场给予整改到位。三是抓好机关干部职工日常养成,将财务制度纳入机关干部教育计划,引导干部职工知规、守规。四是对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的相关负责人予以党委约谈。
(二)加强下属公司财务管理。一是组织人员对2015-2021年租赁费用进行了再梳理,查清欠缴租赁费用共计15.9 万元。经多方面的走访调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分类处理:1.无特殊情况欠费的,现已追缴 10.5 万元,尚有 4.5万元仍在追缴;2.本人或家庭成员重大伤病致使、身体残疾生计困难决定减免共计 4.3 万元;3.为促进船员保险意识,2019-2020 年 12 人各减免租赁费用 500 元,共计 0.6 万元,并上党委会讨论通过。二是东极水电厂已于2022年年初移交市自来水公司接管,相关资产已全部转交市自来水公司。三是日常加强对下属单位的日常监管,对东极镇集体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东极列岛休闲渔业公司收款不及问题进行了解核实。根据调查情况,已对相关责任人员以提醒谈话。
八、关于“批地建房管理工作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规范批地建房。一是加强批地建房监管。从严审核批地建房各类材料及程序,确保批地建房程序规范、实体合法。二是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重新修改完善装修改造联合审批表,落实联合审批机制,探索建立在建工程公示制度,将在建工程在显要位置显示,已联合审批装修改造店家12 户。三是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建立《建设领域网格化管理巡查管控责任区域表》,按照区域划分落实专人监管,明确巡查监管要求,确保各类违建隐患发现在早、处理在前。
九、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作用未有效发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压实镇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镇党委“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党委“一把手”对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督促、约谈制度,已对所有班子进行了约谈教育。扩宽“一把手”廉政课覆盖面,截至目前已开展“一把手”廉政党课3 次。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四责”协同,健全党风廉政责任体系,做到明责、知责、守责、问责。认真落实每季度党风廉政形势分析会制度,对党风廉政事项进行党委研究讨论,集体把关。三是切实履行好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和监察办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协助镇党委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责任体系。已完善《东极镇党政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实施细则》,加强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强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一是已健全和完善党政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量化制度,抓好党风廉政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二是完善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季度汇报机制,认真审查对比以往自评材料,避免雷同。
(三)抓实抓细规定动作。一是已全部更新干部廉政档案,后续也将定期收集整理,做到应收尽收,应计尽计。二是举一反三,对其他动态档案进行检查,对发现“建而不更”的内容及时督促整改更新。三是积极落实“五时三色”监督预警机制,今年以来先后向2 名违反交通法规的工作人员已发出黄卡预警卡。三是以深入推进“清廉机关”为抓手,坚持经常抓和抓经常,贯彻全面从严、抓早抓小原则,将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禁于未萌、止于未发。
十、关于“党委对基层党组织的指导还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党建工作。一是已经编制《东极镇“极岛标杆·提质创优”基层党建全域提升三年(2022-2024)行动方案》《东极镇“极岛党建·智富未来”品牌项目申领方案》提交镇党委会通过。二是每月对全镇所有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台账进行跟踪督查,每季度对所有党支部党建工作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党的队伍建设方面”“党的基础保障方面”“党的引领发展方面”五方面进行赋分排名。
(二)提升三会一课到会率。一是加强督察检查,按月要求全镇基层党组织把“三会一课”台账交镇党建办审核。对存在问题的党支部,退回改正。严查“三会一课”党员到会率情况。二是针对渔民党员出海作业实际,通过开通微信课堂、指尖学堂等形式开展党建学习。积极组织渔船回港避风期间,开展船头党课2 次。三是针对东极岛屿分散、人员居住分散等实际情况,做好会前统计和统筹选择人员相关集中的区域召开“三会一课”,同时提前做好会议通知,以便党员有更加充分的时间安排生产、生活与会议时间上的冲突。
(三)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一是组建“极岛潮音·红袖章宣讲队”“青蓝工程宣讲队”“长者讲坛”深入各党组织开展党的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思想。二是对2018-2021年政务处分中的部分基层支部书记或党员进行回访教育。通过开展3次微信课堂,找寻基层违规违法案例,在各党支部党员群里进行宣传引导,强化对渔农村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提升广大渔农村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三是利用伏季休渔船进港人上岸的时机抓好渔民党员教育,有针对性地为渔民党员开展了赌博、娱乐场所接受有偿陪侍等案例警示教育。
十一、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一是已健全《“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检查制度》,全面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明确由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拟定议题,形成方案提交党委会讨论研究,参与决策人员在党委会议记录上签字。二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全面落实“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和制度进行了学习和强调,要求班子成员做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委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实施。三是镇招投标中心已组织对未上会的采购类、工程类项目进行了梳理和整改。四是对“部分采购项目直接发包”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十二、关于“选人用人程序和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干部聘任文件。一是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加强专职人员中层干部任用业务学习,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把好发文审核关。二是对照提拔任用程序,认真梳理选人用人流程,对全镇55名在编非编人员人事档案进行自查整改。
(二)加强干部选拔全程纪实。一是专题召开《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程序经过、运作情况进行专题学习。二是逐一查验目前12名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纪实记录,严格实行实名签字制度,强化干部选任责任意识。
(三)强化编外人员管理。一是规范编外用工审批程序和招聘方式,下半年根据相关要求,组织3次按照公平公开择优原则面向社会进行招聘。二是建立编外人员备案关,针对2022年下半年招录的3名非编同志已经及时录入编外人员实名制系统,进行统一管理。
下一步,东极镇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政治引领,把巡察整改作为贯彻党中央和区委部署要求的重要抓手,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使巡察整改的过程成为推进改革、促进发展、惠及民生的过程。二是加强跟踪问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整改效果不好的深入分析原因、改进方法,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切实巩固整改成果。三是完善制度机制。健全完善管长效、管长远的体制机制,对已经建立的制度机制,坚决抓好落实。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现行制度机制,进一步优化完善。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80-6048065;电子邮箱2576054075@qq.com。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东极镇党委
2023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