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6月2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经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8月8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经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经信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再次统一班子思想,按照高标准严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拉高政治标杆,全盘接收巡察整改任务,并将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主动担当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及时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党组书记亲自挂帅,带头整改,在10月11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带头作对照检查,对整改落实提升作表态发言。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党组书记以上率下,带头认领7个问题,党组成员根据工作职责主动包揽问题,责任科室第一时间进行即知即改,全局上下集中力量逐个进行化解。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局党组及时研究部署,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巡察整改过程中,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2人。新修订完善各类政策制度2项,新制定各类指标考核管理办法5项。
一、关于“贯彻工业创新发展战略成效不够显着”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推进两大攻坚行动。实施畅循环稳工业、稳企业强主体攻坚行动,重点落实减负降本政策,已累计为企业减负降本12.4亿元;深化助企纾困行动,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回应解决企业诉求;保障物流运输畅通。做好北仑疫情期间工业企业通行证审核发放。
(二)深入挖掘工业经济存量。推动扬帆集团等造船企业加快新船建造进度,船舶修理、水产加工业抢抓政策优化调整机遇,加快产能释放。前三季度,船舶修理业和制造业产值分别增长33.3%和8.6%,水产加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4.1%,全区实现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7.3%。
(三)加快释放工业经济增量。目前,海欣水产、博升食品等续建项目已建成试生产,年内可实现升规纳统。蓝润水产、华刚电气等5家企业已达到上规要求。
二、关于“科创研发撬动经济发展的杠杆作用效果不显着,研发投入的导向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优化创新环境。出台《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舟普政发〔2022〕24 号),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普惠政策。对规上工业企业产生研发费用,按经税务部门认定的上年度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扣除政府补助、委托外部机构研发费用部分)总量的 0.5% 给予补助;上述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达到 200 万元以上、占营业收入 3% 以上(含)且年增长 10% 以上的企业,按照上述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增量的 15% 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实现了研发费有发生就有奖励,在高企比例上有一定增速的可再奖励,着力引导企业对研发费应做尽做、应统尽统。
(二)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与各镇、街道、管委会、税务、财政等部门的工作合力,联合专业中介机构,对重点企业提供点对点业务指导服务;建立常态化分析制度,定期召开研发投入指标推进会,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
(三)充分调动企业财务人员研发投入做账积极性,每季度召开“企业研发费用归集能力提升培训”,协助企业建立规范的研发管理体系,稳步提升研发投入水平和成果转化能力。
(四)强化倒逼机制助推。以“亩均论英雄”工作为突破口,紧抓研发费用视作税收纳统、高企升档等政策优化调整的契机,充分发挥低效企业整治和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的倒逼机制,提升整改边缘的企业危机意识,从企业被动引导扭转为主动开展研发活动。
三、关于“推进科普均衡发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积极对接争取建立长效机制,区科协与区督考部门相关科室就各镇(街道)科普经费投入可否列入考核指标问题进行沟通,区督考部门表示,将会在下步工作中将各镇(街道)科普经费的投入情况列入日常督查范围,并根据督查结果体验应用在年底考核中,从而督促各镇(街道)加大对科普经费的投入。
(二)加大基层和社区补助力度,区科协在2022年第二批科普经费补助分配上,分别给予东港街道和津社区和中昌社区2万元和1万元的科普经费补助。对其他科普设施落后社区,区科协计划在第三批科普经费补助分配中予以考虑。
(三)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争取增加科普经费安排。
四、关于“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专项政策支持。支持船舶修造企业以“未来工厂”“工业互联网”等为方向,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相关补助提升至企业数字化投入的30%,力推企业打造标杆示范项目。其中中远海运重工、万邦重工、鑫亚船舶建设完成数字化指挥平台,中创海洋建设覆盖新材料船舶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服务平台。鑫亚船舶综合运营平台入选省级数字经济“五新”优秀案例,中创海洋入选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中远海运重工入选市级智能工厂,万邦重工、鑫亚船舶入选市级数字化标杆企业。
(二)开展“揭榜挂帅”行动。研究出台《普陀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揭榜挂帅”项目管理办法》,今年围绕船舶修造数字化、船舶智造服务、船舶设计协同等三个领域推出榜单,经过项目申报、专家评审,由万邦重工、中创海洋、铠迪科技等三家企业揭榜实施,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N+X”应用场景。
(三)提升数字化服务能力。协同江苏科大对全区船舶修造企业开展数字化调研和诊断,组织编制船舶修造行业数字化改造实施方案,并组织企业参观世界数字经济大会、调研友联船厂等先进经验,推动企业引入新理念、创建新模式、实现新增效。
五、关于“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经济形势分析。开展重点企业走访调研,常态化做好季度工业经济形势分析。同时,围绕重点行业发展情况,形成《全区出口水产品加工企业现状和对策建议》等报告。
(二)做好行业发展建议。聚焦全区制造业转型升级,重点围绕小船厂整合提升等方面,形成《普陀区小型船舶修理企业整治提升方案》等相关报告。
(三)做好产业布局谋划。重点做好城西区块水产企业整合提升方案谋划,推动区块腾笼换鸟,产业有机更新。
六、关于“宗旨意识还不够牢固。深化职能转变,发扬为企业服务精神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助企纾困专项活动。建立区领导联系规上工业企业、助企服务员帮扶重点企业机制,6月份以来,已实际解决企业问题432个。
(二)强化重点企业帮扶。根据企业用电情况,对用电同比下降较为明显的企业进行了集中问询走访。
(三)建立离岛中小企业走访服务机制。常态化开展中小企业和离岛片区企业走访服务工作,共实际解决企业问题432个。
七、关于“宗旨意识还不够牢固。缺少助力中小企业抒困解困的思路办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定期召开产业发展座谈会。今年已先后多次召开船舶修造企业、水产加工企业座谈会,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及时汇总梳理形成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处置闭环机制。
(二)积极向上争取政策优化。根据企业反馈问题,及时梳理形成相关建议报告,向上对接争取。今年以来,已成功促成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冷链食品审批等政策优化调整,有力推动行业企稳回升。特别是船舶修理业自政策优化调整以来,行业产值始终保持40%以上的月度增幅。
(三)深化重点行业“一业一策”帮扶。及时对接市经信等部门,上报企业需求,解决北仑疫情期间企业危化品运输难题;协助解决炜驰、正源等企业融资需求;推动正山智能、中科立德等企业入选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项目。
八、关于“政策服务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宣贯落实。通过乡镇经贸科(办)、企业微信群、电话联系等多种渠道,第一时间将惠企政策、申报通知等发送给各家企业,并向企业决策层做好政策解读、申报流程讲解等相关工作。截至目前,我局累计对我区工业企业市场主体进行政策宣贯422家次。
(二)强化精准服务。确定申报企业后,主动靠前服务,及时帮助申报企业查缺补漏、完善资料,提高申报通过率,确保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完成申报材料上报工作。
(三)强化企业培育。建立10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对照企业培育标准指导企业做好查缺补漏;建立20家“小升规”企业培育库,做好海欣水产等新建项目达产上规、华刚电气等规下企业上规升级、规上企业稳规提质等工作。
九、关于“党管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制定《区经信局党组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三张责任清单”机制》(舟普经信党组【2022】号),将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三张责任清单”内容。
(二)及时调整区经信局意识形态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区经信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分工规定》(舟普党组【2022】3号),明确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作为局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两次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对全局意识形态的管控,严格做到内部文件、保密文件等内部资料专人领取、专人登记、专人呈送、专人保管,及时存档。加强经常性提醒教育,严禁在网络上传送各类内部敏感文件资料,建立专人抽查浙政钉、微信、QQ工作群机制。
十、关于“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区经信局党组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三张责任清单”机制》,将法治建设情况纳入“三张责任清单”内容。
(二)建立完善《区经信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分工规定》,明确将履行法治建设作为局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信访工作条例》《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2022年法治普陀建设重点工作》《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我局落实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安排。
十一、关于“行政机关合同法审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明确职责,指定局机关政策法规科负责相关行政合同和外包协议合法性审查。
(二)明确程序,各科室在签订相关行政合同或外包协议前,须进行合同登记、内部审核、合法性审查。
(三)自舟山市行政机关合同一体化管理平台运行以来,全局共签订行政合同或外包协议共11个,全部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十二、关于“政务公开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坚持立行立改,在巡察期间,我局把2020年4月以来未及时公示的相关资金补助文件于进行了集中公示。
十三、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坚决贯彻执行《普陀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普党政办[2014]219号)文件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今年以来,共公务接待12批次,全部从严落实公函接待制,严格事前审批制度,控制接待人数和标准,确保公务接待费用结算规范操作。2019年8月以来,所有公务接待活动,都按照“一次任务一结算”的要求在一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
十四、关于“公务卡结算还不够到位的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明财经纪律,8月18日起,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今后公务出行或采购,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
(二)开展专项检查,对2021年13次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其中共有8位同事未使用公务卡结算,对上述还留在局机关工作5位同事进行提醒和说明,要求今后公务出行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三)全面查漏补缺,对全局机关干部公务卡申领和开通情况进行排查,对公务卡损坏、未申领公务卡的6名局机关干部统一进行登记和申领,确保局机关干部全部具备公务卡支付方式。目前,全局机关干部全部申领并开通了公务卡。
(四)加强教育提醒,局党组书记亲自对负责财务管理的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严把财务审核关。
十五、关于“形式主义还有一定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完善局领导联系镇(街道、管委会)对接机制,加强对各镇(街道、管委会)在各项经济指标提升方面的指导,根据各地年度任务目标,定期跟踪各地完成情况,对完成情况落后的地区及时进行走访了解,并开展相关业务指导,推动各地争先进位。
(二)建立召集镇(街道、管委会)月度或季度例会制度,定期通报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加强对接交流,帮助分析解决存在困难和问题。
十六、关于“项目评审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项目评审专家库,对现有的科技专家库进行扩充更新,专家人数从从46人扩充到96人,更好地支撑保障我区科技项目评审。
(二)严格执行评审专家回避原则,在邀请专家前认真核对专家工作单位与项目参与单位情况,凡对发现与科技评审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专家及合作单位成员,均不再邀请作为评审专家组成员。在今年的项目评审中已邀请了近10位新增专家库成员。
(三)对相关责任人员就评审专家审核把关不严、工作不到位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
十七、关于“专项资金执行效率低下”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加强科技政策宣贯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坚持把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常态化,多多问需与企、问计于企,全面提高工作效能和政策执行率,重点普及科技创新券的应用方法,引导企业用好用足用活创新券政策。
(二)调整出台《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舟普政发〔2022〕24 号),拓宽创新券用途,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券推广应用补助比例,每年发放“创新券”300 万元以上,通过政府专项资金,抵扣企业购买技术交易、科技信息等科技中介服务所需支付的费用,最高可抵扣服务费用的50% ,每家每年可给予最高10万元的创新券资助,补助比例从30%提高到50%,最高补助额度从5万元提高到10万元,进一步提高企业运用创新券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十八、关于“项目绩效评价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于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开展立整立改工作,已于9月初下发《关于开展舟山市普陀区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绩效评价的通知》(舟普科〔2022〕11 号),对区级企业研究开心中心2021年运行状况开展绩效评价。10月底已完成区级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绩效评价,并下达《关于公布2021年度舟山市普陀区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
十九、关于“阶段性班子建设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调整优化局领导班子分工,于今年8月26日制定印发《关于调整普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科学技术局)、区科学技术协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舟普经信党组【2022】12号)》,切实发挥班子成员的主观能动性。
(二)充分发挥“一把手”班长作用,严格实行上下半年一把手与班子成员各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上半年,局党组书记逐一与班子成员开展了谈心谈话,切实加强与班子成员交流沟通,不断提高班子凝聚力。
(三)严格执行《舟山市普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充分发扬民主,切实做到个别酝酿、民主协商、集体讨论决定,不断提升班子民主氛围。
二十、关于“执行干部选任议事规则不到位的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于8月24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舟山市普陀区经信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尤其是进一步明确党组会议讨论干部任免时,非党组成员不再列席会议。
(二)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党组会议记录,并对其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进一步明确所有党组会议的名称就是党组会议,而非党组(扩大)会议。
(三)举一反三,全面核查2022年局党组会议记录情况,今年以来,共召开局党组会议13次,未发现有非党组成员参于表决。
二十一、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够规范,干部任前公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选拔任用局机关中层干部,严格按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由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会前要细化、规范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讨论的材料。
(二)按照“逢提必查”的要求,每次提任中层干部都要向驻局纪检监察组报备,对纪检监察组反馈有疑问的,一律暂缓聘任。
(三)严格执行《舟山市普陀区中层干部任用管理办法》规定的选拔任用条件、选拔任用程序和任前公示规定,并按规定进行报批、报备。
(四)建章立制,不断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舟山市普陀区中层干部任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局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制度,做到“一人一档”,公开公正,有据可查,全程记实。
二十二、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于今年4月制定关于印发《2022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点和责任分解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局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主体责任、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三张责任清单”。
(二)统筹全局人力资源,增加党务工作配置力量,筹建组织人事科,于今年9月30日获得区委编办批复同意设立组织人事科,专职负责机关党建等工作。
二十三、关于“党建引领作用发挥还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利用我区机械制造行业集群优势,积极探索普陀区机械制造行业协会党建联建新模式,筹建普陀区机械制造行业党建联建,于今年7月22日正式获得区委两新工委批复,今年9月26日召开舟山“六星争创、双强示范”两新党建大比拼暨普陀区基层党建第三次现场会——普陀区机械制造行业党建联建启动仪式,创建了区经信区两新党建新品牌。
(二)切实加强对机械制造行业的政治引领,建立健全机械制造行业产业链党建联建工作领导体制,局机关党组织书记亲自担任联建党建指导员,加强指导协调,全程帮助指导机械制造行业党建联建日常运作和协调区属相关职能部门、服务机构,共同帮助解决党建联建无法解决的问题。
二十四、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支部书记职位空缺问题,及时召开局机关支部换届选举大会,选优配强机关支部书记和支委会人选,进一步提高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充实机关支委会党务工作者力量,选配党务工作者进入机关支委班子,专职负责机关支部“三会一课”工作。
(三)制定实施《普陀区经信局机关党员干部先锋引领积分管理办法》,建立负面清单机制,对机关党员干部无故缺席“三会一课”等党组织活动进行负向扣分,促进机关党员干部参加组织生活的自觉性、积极性。
(四)积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精心谋划“三会一课”内容,做到事先有准备有安排,每月有变化,确保“三会一课”制度有序有力、保质保量落到实处。今年局机关支部换届以来,共召开5次支部大会和主题党日活动,支部党员平均到会率达到74.1%。
(五)局党组对原机关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
二十五、关于“干部队伍梯度建设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安排两位中层干部赴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挂职锻炼。
(二)积极向上对接沟通,争取空缺岗位招引年轻干部,增加年轻干部储备力量,今年通过选调生选调、公务员招考,招引2名年轻大学生加入局机关干部队伍。
(三)积极克服局机关人少事多现状,特别是在信息化科和科技发展科科长缺位的情况下,加强思想沟通,有针对性地引导和培养信息化科和科技发展科2位副科长担当有为,克难攻坚。
(四)统筹加强机关干部调配,尽最大努力加强干部队伍梯度配备,确保每个科室正常运转和良性循环。
二十六、关于“干部队伍思想建设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舟山市普陀区经信局干部职工谈话制度》,上半年局班子成员分别对分管口子干部职工进行了一次谈心谈话,深入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
(二)注重加强与干部职工的沟通交流,班子成员逐一与分管口子干部职工进行了业务交流,结合业务工作沟通上的细微变化,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
(三)建立年轻干部帮扶带机制,对新招引进的两名年轻干部,安排各方面表现优秀的两位中层干部逐一进行帮扶带,帮助和引导他们更好更快进入工作角色,同时更多的在于帮助业务工作上的指导。
(四)注重做好谈心谈话工作,在工作中发现有出现工作消极、精神状态不佳等苗头性倾向性现象时,及时进行沟通谈话,了解思想状态,帮助疏导,上半年共发现2位干部有倾向性现象并及时进行了谈话疏导。
下一步,区经信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的原则,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三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机关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063582;电子邮箱854787515@qq.com。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
2023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