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5月5日至6月17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文旅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2022年8月11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文旅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文旅集团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集团党委及时召开党委会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了专题学习并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不折不扣的落实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梳理巡察反馈的问题,形成整改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先后召开6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推动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狠抓督导落实。集团党委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诫勉谈话并发放橙色预警卡处理1人、提醒谈话并发放橙色预警卡处理3人。新建各类制度4项,修改完善制度4项。
一、关于“坚持理论指引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体班子成员完成对《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专题补学。
(二)坚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第一时间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讲话、最新文章、最近指示、最新要求。第一时间专题学习二十大精神,班子成员围绕学习心得和自身工作,进行交流研讨。
(三)制定《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制度》,每月的第一个周五为学习日,学习活动坚持“可移不可占”,以全面系统、深刻透彻的理论支撑提升指导实践工作的水平。
二、关于党委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梳理完成集团产业情况,明确集团近五年工作目标是以现代海洋产业为支撑,以文旅融合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推进文旅产业链式发展和集群化发展。
(二)集团产业充分发挥海岛旅游资源的综合效益,桃旅公司通过沙滩飞拉达和射雕城夜游等项目改造提升多业态增加营收;对东极公司现办公用房进行置换,打造文旅业态综合体,对供销社房产进行收储,多渠道增加营收。
(三)转重点挖掘新产能,加速推进星辰大海计划、莲花洋休闲带项目等本岛旅游产业发展步伐,进一步做好夜排档本土业态提升和品牌输出,统一流量纳统提升营收。依托“你好小岛”工作要求,积极推进葫芦岛项目建设,全面助力共富目标。
(四)白沙岛国际海岛民宿村项目(第一块土建部分)已于10月12号招投标完成,并已进场施工;第二块装修设计图继续设计调整中。
三、关于重点项目落地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集团党委切实把抓重点项目作为企业效能提升的主抓手,加速推进白沙岛海洋牧场项目,其中服务中心及渔礁乐园用地申请已由白沙管委会统一完成征地手续,于9月27号报送区自规局进行审批,目前已同步上报省、市自规局。
(二)举一反三推进集团年度其他重点项目提速增效,集团成立项目督查专班,按时听取项目进度,及时分析项目滞后原因,点对点攻坚。
(三)严格落实“一月一督查”要求对重点项目做好跟进督查,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四、关于盘活闲置资产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海滨电影院证件办理,成立了以集团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为成员的专班,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强化整改工作跟踪监督。目前影院已取得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消防许可证,同步完成影院通信网络安装,与浙江时代院线签订加盟协议,影院信息报备,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注册。加快对影院售票系统进行安装调试和第三方线上售票平台进行对接测试工作。海滨电影院已于2022年12月16日开业。 (二)成立集团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对集团资产进行了排摸并行程排摸报告。
(三)做好举一反三,制定集团《经营性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实现国有资产增值保值。
五、关于主体责任落实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并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成立集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二十大精神,牢牢抓住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要求。
(二)集团统一对公众号进行运营管理,深刻汲取“最美公路收费事件”教训,集团信息发布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六、关于理论学习抓而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对文化宣传思想方面的学习和交流,注重理论实践结合,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加快文旅产业提质增效的实际行动。
(二)严格按照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开展,已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8次,发言21人次。每月召开领导干部学习分享会,在整改期间,已完成3次分享交流会。同时通过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活动,提升党员干部的知识理论素养和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
七、关于以租代买,存在风险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集团对所属资产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落实投资可行性研究及评估等投资决策程序。将东海极地旅游公司原办公场所(藏海阁)打造成文旅业态综合体。
(二)集团投资管理部完成对固定资产的排摸,共排查出闲置资产3处并立即对这些资产进行盘活,其中文旅产业部的青浜民宿已进入设计阶段、体育发展公司的闲置房产已进入对外招租、白沙的民宿一期已入场施工。
八、关于应收未收,导致国有资金流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桃旅公司与个人签订的场地租赁协议,已于9月1日收回2021年度租金及保证金。针对2022年租金,因疫情等原因影响,经多次协商后已签订完成补充协议,并于11月9日至10日期间完成第二期租金支付。
(二)集团纪委已对主要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发放橙色预警卡。
(三)针对朱家尖星海湾民宿保底分成,下属文化公司已收取2019年至2021年保底利润,共计33.1万元。全面合力形成执行-财务-监管三方循环监管机制。
九、关于引进管理,缺少风险把控机制问题的整改情况
集团抓好全面统筹、高位推动,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综合防控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其中下属桃花公司已与桃花湾协商后终止协议,原合同已于2022年1月不再执行协议内容。并对合同审批流程单统一增加法律顾问意见审核,所有合同须经法律顾问审核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后方可签订。
十、关于偏离政策,租金收取标准不一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对经营性资产的集中统一管理,对已租资产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并严格按照《舟山市普陀区国资监管权责清单》落实好资产出租审批或备案手续。
(二)普陀全民健身中心商业用房已从2019年12月30日起进入进入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公开招租,严格按照平台政策规定执行。
(三)印发集团《经营性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定期开展资产排查,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完成对集团及下属公司资产排摸工作,对外出租房屋全部进行公开招租。
十一、关于无充分理由直接发包项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加强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对招投标办法的学习和理解,以“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内外功修炼全面提高员工专业素质。
(二)集团投资部定期对下属公司项目进行抽查,防微杜渐,杜绝该类事件再次发生。
十二、关于公开招标项目明招暗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集团加强对部门(单位)对法律法规和招投标办法的学习,在整改期间,组织下属各单位及各部门人员学习招标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继续不定时以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各类招投标等法律法规的学习。
(二)严格执行集团《招投标管理制度》。
十三、关于违反招投标法退回罚没保证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集团对下属公司近年来招投标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员工在招投标、采购等方面的业务知识水平。
(二)所有项目严格按照集团《招投标管理制度》执行。
十四、关于无公函接待情况较为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集团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参照公务接待标准执行。
(二)严格按照“一单一函”要求做好报销手续,形成经办部门-财务部-分管领导-签发支付的流程,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销,同时完成对今年接待清单梳理。重新修订并印发集团《财务报销审批制度》《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
十五、关于办公用房配备超标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按要求完成了超标办公用房整改。同时再次对办公用房进行了一次全面摸排,未发现不符合规定情况。
(二)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并发放橙色预警卡。
十六、关于购买礼品不合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严格把控下属公司年度经费列支。
(二)下属桃旅公司根据《关于持续开展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2022年全年度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未发现违规违纪行为。
(三)建立常态化提醒机制,着重加大对下属公司“一把手”的监督,做好在年底年初及各个节点廉政提醒及谈心谈话。
(四)集团纪委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并发放橙色预警卡,并将主要责任人的问题移交相关单位处理。
十七、关于公务用车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一车一表、一季一汇总,修订集团《公车使用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确保公车管理无漏洞。
(二)明确驾驶员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四张表做好登记录入工作,并每周对登记情况进行自查,做到防微杜渐。
(三)集团纪委已对主要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发放橙色预警卡。
十八、关于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按要求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班子成员严把各分管单位党风廉政情况汇报材料,严格落实成绩问题一起谈的要求。并进一步扩大排查范围,对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也进行统一排摸。
(二)党委书记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严格按照年度签订的党风廉政责任书要求落实全年度党风廉政工作任务。
十九、关于纪律教育浮于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对全体中层干部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并提交党风廉政专题会议研究,同时进一步对集团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开展权力运行廉政风险排查,完成排查点位及人员20处,进一步完善岗位风险排查手册并印发。
(二)已对接法院等部门,组织中层干部或重点岗位人员前往旁听案件开庭,用形式多样的活动进一步提升干部廉洁意识。
二十、关于纪律教育浮于表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健全“1+X”监督机制。各职能部门每月报送《发现问题登记表》,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解决。累计收集问题11个,提出建议13条,整改8处。
(二)制定《廉政风险排查防范管理实施办法》,按要求做好中层干部以及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的权力运行廉政风险排查,进一步完善岗位风险排查手册。
(三)继续做好年底年初及各个节点做好廉政提醒及谈话。
二十一、关于纪律处分执行不到位,违规补发奖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集团切实加强对文件的学习理解,再次学习《关于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薪酬扣减暂行办法》,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
(二)集团纪委已对相关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确保处分执行到位。
二十二、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党员参与率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集团下属各支部严格按照支部工作条例开展各项工作,按要求召开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组织党员共同收看二十大开幕式并分享观看心得,学习二十大精神和新党章,集中观看《二十大报告解读:奋斗的新伟业》系列视频等,到会率75%以上。
(二)集团党委全面强化对党员的学习教育,严格督促各支部按要求落实日常工作和活动,并及时上传红色根脉强基工程系统。
二十三、关于双重组织生活落实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党性锻炼,集团党委委员坚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合理安排工作和学习,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做全面从严治党的示范和表率。
(二)严格按照支部条例规定开展组织生活,根据党委委员联系支部工作要求,整改期间,党委委员与所属支部进行工作交流,及时解决支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进一步提升支部规范化建设。
二十四、关于下属支部设置不合理,战斗堡垒作用未发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成对第二支部(原文化公司支部)党员组织关系调整,调整后该支部现有党员3名,根据支部工作条例规定集团党委已重新任命支部书记,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支部工作。
(二)根据集团工作实际,已对集团党委下属三个支部更名。
二十五、关于未按规定程序超职数提任干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根据集团现有业务开展情况,集团已向区国资办专题汇报人员编制要求及调整机构申请。
(二)根据党委专题会议决定,自10月起停发相关人员分别享受的中层正、副职待遇薪酬,按实际岗位薪酬发放。
(三)严格按照集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配备中层干部。
(四)选拔干部过程中,着重对干部德能勤绩廉全方位考量,将日常考核成绩和年底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的重要依据。
二十六、关于实际岗位与享受待遇不匹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成对集团薪酬办法的梳理。
(二)严格按照集团薪酬制度执行,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二十七、关于干部培养缺乏系统性、长远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安排继续做好员工培训,目前已完成年度员工培训22次,共300余人次。
(二)目前集团现有会计师证、特种设备证、救生员证等持证人员60人,继续鼓励员工考证考学。
(三)按照集团《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配备干部,切实加强干部适岗性。
下一步,文旅集团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的精神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二是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三是立足实际,推动文旅产业展新貌。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集团产业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决以党建引领企业高效发展,不断开创文旅产业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205231 ;邮政信箱:普陀区东港街道海印路426号;电子邮箱:312932386@QQ.COM。
中共舟山普陀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3年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