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7日至4月24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文广旅体局开展了巡察。6月27日,区委巡察组向区文广旅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区文广旅体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巡察意义。区委开展巡察工作,是对我局贯彻落实上级重要决策部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次集中检验。在巡察反馈会上,区委第四巡察组严肃中肯、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局在党建、党风廉政和业务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针对性很强的指导意见,局党组完全赞同并诚恳地接受巡察反馈的意见,并以讲政治的态度、抓机遇的意识和敢担当的精神全面抓好问题整改,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代表区文广旅体局党组郑重表态,对存在的问题照单认领,不回避、不敷衍、不推诿,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要求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工作,力促全体党员干部思想上更加清醒、信念上更加坚定、工作上更加务实。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巡察反馈会议后,局党组第一时间部署整改工作,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局长及其他局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协调督促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方案,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及时限要求,形成问题清单,做到节点明确、责任清晰。局党组书记高度重视巡察整改方案制定工作,多次亲自修改巡察整改方案,亲自与巡察组、巡察办、派驻纪检组对接,亲自参加巡察整改方案联审会议,汇报巡察整改方案情况。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条认领整改任务,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局党组书记作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带头认真剖析局领导班子和自身存在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三是强化跟踪监督,从严落实工作举措。在落实整改期间,局党组坚持以区委、巡察组的要求和《中共舟山市普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为导向,整改方案的报告建立问题清单,紧盯突出问题,查找薄弱环节,实行倒计时工作制,倒逼责任落实,保障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单位注重抓好问题整改的销号管理,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创造条件,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局党组书记作为主要负责人,在整改期间通过各类会议、谈心谈话等形式,多次听取分管领导、科室(单位)负责人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对整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亲自研究、亲自调度、亲自督导、亲自落实,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整体有序推进。四是注重建章立制,形成长效发展机制。局党组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显性问题整改与隐性问题排查统一起来,把立行立改和完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出台《合同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等7项制度,修订《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行政工作规则》《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局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编外用工使用管理办法》《机关编外人员考核办法》等15项制度,废止《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办法》《专业人才管理办法》《区文化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等3项制度,扎好制度的“篱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推动文广旅体事业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过程。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提醒谈话4人、批评教育2人。
一、关于“对普陀岛、港、渔、景等资源挖掘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挖沈家门渔港航海文化、渔业文化,完成《新时期海洋文化旅游发展路径研究——沈家门渔港文旅融合发展案例》编制。
(二)完成《港韵遗风——沈家门集成卷》《普陀渔民画集》等非遗书籍初稿,普陀渔民画、木船制造技艺入选省文化基因解码成果展,制作沈家门渔港、渔民短视频参加全省文化基因解码短视频大赛。推进沈家门渔港风情文化标识创建,积极申报首批浙江省文化标识创新项目。
二、关于“鲁家峙普陀海洋文化创新产业园运营至今未见明显成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启动普陀海洋文化创意园区产业定位和招商工作,明确园区以“游学,游乐,游健”为主线融入海洋渔港文化,打造具有群岛新区特色的青少年艺术生活、运动休闲、兴趣度假多元体验打卡地的主题定位。目前东海岸公司与上海一家企业深入洽谈对接。
(二)舟山市美术馆(普陀区美术馆)改造工程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正在招标中。
三、关于“2018年打造的‘渔港十景’鲜有人问津”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舟山普陀文旅”微信、抖音新媒体平台上以图片、文字、视频形式对“渔港十景”进行宣传推广,7月至9月通过微信发布推文9条,抖音短视频发布4条,并将相关内容印制成册在旅行社、酒店中发放,共计发放约14000册,提高社会知晓率。
四、关于“对辖区内景区整体品质监管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推进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工作,做好省微改造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实时项目进度更新,累计入库项目48个,计划总投资1.23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02亿元,累计竣工项目22个,包括杉杉普陀天地智慧景区建设、“云游东极”小程序应用上线、东福山特色街打造工程等“五精”工程。
(二)桃花岛景区通过省国家4A级旅游景区复核整改验收,完成塔湾金沙外立面、景观、景区门牌和桃花寨木栈道改造,建成海上飞拉达项目;持续推进景区安防监控提升改造、射雕城景区灯光照明等工程。提高对涉海A级景区检查频次,整改期间累计出动检查90人次,发现隐患54个并按期完成整改;督促加强非经营性沙滩的安全管理,做好台风期间防汛防台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五、关于“文广旅体深度融合和协同发展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切实贯彻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推动文旅行业经济稳进提质,出台《关于促进普陀区文旅行业企业稳进提质恢复发展的九条措施》,积极开展文旅促消费活动,加大文旅市场开拓力度,积极组织普陀文旅企业参加省市区组织的各类文旅博会、展会等市场宣传推广活动等,利用新媒体营销矩阵做好普陀文旅企业对外宣传营销。
(二)以深化文旅体融合发展为目标,实施“星辰大海”计划,组建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已有建成项目3个,在建项目4个;举办“小岛你好遇见星辰大海”荧光跑等文旅配套活动10余场次。实施“小岛你好”海岛共富行动、4家乡村博物馆通过省级认定,组建“文艺轻舟”文化志愿服务队,完成文体活动27场次,向外岛配送书籍17637册次;以蚂蚁岛精神为主题创作群舞《海塘上的摇篮》等节目,丰富海岛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内涵。
六、关于“A级景区村品质提升建设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组织申报省级金3A级景区村,目前黄杨尖村已纳入培育名单,通过创建标准解读、现场勘察等方式对黄杨尖村做好创建指导,同时开展建设成果晾晒,通过各级媒体宣传报道,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七、关于“旅游新业态培育步伐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进《普陀区民宿产业发展实施意见(修订)》修订工作,完善普陀海岛民宿等级认定评分体系。同时加强对我区精品民宿提升指导,分享优秀民宿文化元素开发及伴手礼开发案例。
八、关于“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滞缓”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渔港文旅驿站树池拆除后将加快进度,进行水电、木工施工;朱仁民艺术馆正在进行室内吊顶及地砖铺设等饰面、室外空调外机及消防水箱安装工作。
(二)舟山市美术馆(普陀区美术馆)改造工程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正在招标中。积极推动谋划新建区博物馆,初步确定利用青龙山原青少年宫建筑进行改造。
九、关于“专业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向相关镇(街道)发函督促配备在编在岗、专职专用的综合文化站长。目前各镇(街道)均配有村(社区)文化管理员,针对CDMI指数、浙文惠享平台操作等内容组织综合文化站长培训。
(二)举办“书香享共富阅见新普陀”普陀区第十五届全民读书节、2022普陀区全民艺术节等活动,同时加强同镇(街道)的对接,举办好虾意生活节、路下市集等活动,累计吸引观看、参与群众20余万人次。同时修订《普陀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对“一镇(街道)一品”“一村一品”等特色文化活动(项目)进行扶持和引导。
十、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中共舟山市普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学习内容、时间,确保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6次;严格考勤考核,执行学习签到制度;建立学习档案,规范中心组学习资料收集归档工作。创新学习形式,组织开展学习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交流研讨等学习教育活动;丰富学习内容,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将《把中国文明历史研究引向深入,推动增强历史自觉坚定文化自信》《学习提高一体推进“三不腐”能力和水平,全面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作为学习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文旅行业发展。
十一、关于“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一岗双责”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细化工作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召开局机关党风廉政工作(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打赢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论述精神;分析当前意识形态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加强舆情关注,中秋等假日期间,积极做好假日旅游领域的舆情工作,加强网络正能量宣传。
(二)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学习《网络媒体传播下维护主流意识形态安全研究》《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风险》,进一步完善抓意识形态工作方式方法。
(三)每月定期对抖音和微信“舟山普陀文旅”账号发布的内容进行全面摸排,未发现问题。每条内容发布前均由单位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由科室发布人在抖音账号“舟山普陀文旅”上进行资讯内容发布,确保每日资讯发布及时、有效、准确。制定出台《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明确每条内容发布前均需经本单位科室发布人、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三次审核校对。同步做好抖音和微信“舟山普陀文旅”账号发布审核流程台账记录以便备查。
十二、关于“资金补助管理粗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区财政局与区文广旅体局联合对2022年度发放的2021年度普陀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补助绩效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存在项目审核时间缺失5处、审核意见未盖章2处的问题,发现问题后及时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并明确今后严格规范项目审核程序,确保审核时间、审核盖章等关键要素不遗漏。
(二)对2020年以来专项资金补助对象实际改造投入情况开展一次检查。搜集整理了2020年民宿资金补助对象投入相关证明资料,以收据、微信、支付宝交易记录为主(因多数民宿属于小微企业,建设用工、采购等多利用渔农村资源,极少数会开具发票)。完善档案管理,在修订的民宿实施意见中进一步完善评定程序,在后续评定工作中加强评定流程工作台账管理,做好工作留痕。
十三、关于“履行监管失责缺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目前所有合同截止时,针对项目完成情况都进行专项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再付清尾款,如验收发现部分履约不到位的项目,申请党组会议讨论,视情况对项目执行公司进行延长合作时间或根据未履约部分折现扣除。
(二)由局党组书记对相关科室责任人就合同把关不严和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批评教育。
十四、关于“虚列项目拨付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巡察整改以来,召开党组会议4次,讨论研究文艺演出、体育赛事、旅发资金等资金下拨。
(二)由局党组书记对相关科室责任人就审核把关和监督不严谨不到位问题进行批评教育。
(三)强化日常对民宿协会业务指导,协助协会做好年审线上线下申报工作,咨询区民政部门掌握申报流程,审核材料,确定对接党支部联系人。
十五、关于“合同管理薄弱,缺乏把关机制”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签订合同时,加强对合同项目总价、支付日期、签名、签订日期等细则内容、关键条款问题的把关,每项合同经本单位律师和科室负责人审核并在舟山市行政机关合同管理数字化平台备案后签订,确保合同签订流程规范化、标准化。
十六、关于“违规操作,转嫁招标代理费”问题的整改情况
自巡察整改以来,支付招标代理费均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出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项目计划与投资、项目设计、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合同、现场施工和质量、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审核、工程款支付等内容;出台《合同管理办法》,明确合同制定需经过前期准备、磋商和起草、合法性审查等环节。
十七、关于“局本级未按规定健全完善内控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出台《合同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等3项制度,废止《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办法》《专业人才管理办法》等2项制度。
(二)新增、修订的内部管理制度经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后,以局正式文件形式印发给局机关各科室、单位,强化制度的约束性。各项制度出台后,同步通过浙政钉发给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学习,不断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提高制度执行力。
十八、关于“2019年修订的内部管理制度中,个别条款内容重叠,决策权限设置多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行政工作规则》,去掉其中研究决定人事事宜的条款,进一步严格执行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工作机制,明确人事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二)持续完善内部制度,结合实际,修订各类制度13项,分别为《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行政工作规则》《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局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编外用工使用管理办法》《机关编外人员考核办法》《机关工作人员假期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物品管理制度》《资产购置办法》《机关干部学习制度》。
十九、关于“对下属单位日常指导监管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局办公室对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区博物馆三家单位在用内控制度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要求。废止《区文化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结合文化馆特色和工作实际,制定《区文化馆馆务会议制度》,明确馆务会议研究讨论的内容和议事规则。
(二)由局党组副书记对相关单位责任人就制度照抄照搬问题进行提醒谈话。
二十、关于“抓思政教育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定期开展《普天下自在说》学习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理论学习,邀请区委党校周意红副校长开展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专题讲课,借助学习强国、浙里干部之家等平台开展学习,定期通过微信群、浙政钉等途径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史自学,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强化纪律教育,做好《中共舟山市纪委关于 10 起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典型问题的通报》等精神传达学习,开展规矩纪律教育。强化内部管理,开展效能巡查,加强干部职工日常管理。
(二)强化学习考核,修订机关干部学习制度,建立学习考勤登记册,对干部职工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
(三)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开展谈心谈话,强化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6月份开展谈心谈话27人次,整改期间提醒谈话4人和批评教育2人,下步将持续开展局一把手与分管领导,局一把手、分管领导对下属单位、科室负责人谈心谈话。
二十一、关于“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调整《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和《行政工作规则》,明确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范围和党组议事内容清单,进一步突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明确将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区博物馆等下属单位重要事项纳入局党组研究讨论范围,修订《党组议事决策规则》,重点修改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突出下属单位需提交议事内容,修订《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增加下属事业单位提交议题资料、介绍上会材料、视情列席会议等内容。
二十二、关于“局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将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等事项纳入《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强化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印发《“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五张责任清单”机制》,严格落实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职责。
(二)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专题会议,根据中央及省市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工作要求,认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今年以来已召开党风廉政会议2次,听取各科室、单位责任人党风廉政工作落实情况1次。
二十三、关于“下属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知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对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工作的督查,9月对区博物馆等下属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督查,通过听取汇报材料、召开座谈会、查阅台账等形式,查找不足,督促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加强对局属单位党风廉政工作的指导,明确下属单位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干部谈话要有针对性、时效性。
(三)由局党组副书记分别对相关单位两位责任人就党风廉政计划、谈话记录雷同问题进行提醒谈话。
二十四、关于“局党组对廉政风险排查把关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督促各科室、针对职能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梳理问题,确立等级,制定防范措施,落实责任人,并由分管领导对各科室的制定情况进行了审核。
二十五、关于“局机关支部支委会活动自主创新少,形式单一”问题的整改情况
精心设计党建活动,组织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专题讲课,开展“星辰大海遇见小岛你好”2022年普陀区全民体育生活节荧光夜跑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党员参观陈建军烈士纪念馆,开展现场教学,重温入党誓词,多种形式开展党员学习教育活动,激发党员干部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参与度。
二十六、关于“党组织对党员要求不高,教育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支部党建工作的督导,9月分别对局机关支部、图书馆支部等开展督查,要求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二)局机关支部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特别是针对党日活动参与率不高问题,严格请假制度,做到提前告知,参会先签到,会后及时做好会议记录,对于不能参加活动的同志要求自学会议内容。
(三)由局党组副书记对相关责任人就个别党员全年参与组织生活较少的问题进行提醒谈话。
二十七、关于“个别党员对民主生活会与组织生活会概念模糊不清”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微信群、浙政钉等途径普及党的基本知识,向党务工作者发放《基层党务工作手册》《党支部工作实用图解》等手册,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组织6位党员参加2022年区直机关党员政治素质提升培训班。
二十八、关于“局党组对党员发展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党的宣传教育,激发思想先进干部职工的入党热情,7月与局机关两位年轻同志进行了谈话,发动各方面表现较佳的同志向党组织靠拢,目前已有一位同志提交了入党申请书。严把党员发展程序,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定期做好3位入党积极分子积分申报工作。
二十九、关于“选人用人程序执行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照《舟山市普陀区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操作办法》(舟普组〔2020〕80号)进行自查,查找不足,对局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二)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在人才引进试用期满转正、事业单位管理岗职级晋升等工作中,严格落实考察谈话、公示、党组讨论等环节。
(三)在编外用工使用管理办法中增加退休人员返聘相关内容,一名退休返聘人员已解聘,另外一名退休返聘人员不再从事人事相关工作。
三十、关于“专项资金依然未能专用”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专项资金使用,开展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学习,提高专款专用意识,明确与相关工作无关的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不再从文化体育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定期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长期坚持此要求。
三十一、针对“专项资金存在闲置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局党组不断加强对闲置资金把控,自接到巡察整改意见后,督促下属单位对闲置资金进行自查,积极推进还有较多资金冗余的项目,如人文大讲堂、城市书房建设、送戏下乡等项目的实施。
下一步,区文广旅体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发力,继续做好整改工作。按照“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力度不减”的原则,以“踏石有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同时结合“七张问题清单”工作要求,加快工作进度,争取多方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规范选拔任用工作,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文广旅体干部队伍。二是强化担当,继续压实责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阵地建设和管理,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区委决策部署在文广旅体部门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三是立足实际,推动文广旅体工作发展。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十四五”时期文广旅体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深入融合发展,为推行“两个先行”、建设现代化新普陀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典范贡献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805512;邮政信箱舟山市普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办公室;电子邮箱57141013@qq.com。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