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下午,区纪委区监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和《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并就《中国共产党处分违纪党员批准权限和程序规定》相关内容进行了深入研讨,进一步增强对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推动我区纪检监察工作持续高质量发展。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施静海主持会议并对下步学习贯彻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恪守权责边界,忠诚履行党章宪法赋予职责。纪检监察机关是管党治党的政治机关,是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既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也是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学习《纲要》,就是要深刻学习领会其核心要义,学习领会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内在一致性,学习领会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使命,提高“政治三力”,担当履行职责,当好忠诚卫士。要加强“三化”建设,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让纪法成为不可逾越的底线。
二是要强化自我监督,确保纪检监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监督者要接受监督”,强调“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监察权是把双刃剑,也要关进制度的笼子”。任何权力不加以监督都会变质,纪检监察权更不例外。随着党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范围扩大、权限更加丰富,风险和考验随之增加,要进一步强化自我监督,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从小事小节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遵法守法、依法用法。
三是要用好纪法“两把尺子”,把执纪执法贯通起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我们国家,法律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党内法规制度是对全体党员的要求,而且很多地方比法律的要求更严格”。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把全面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地统一起来,在实践工作中自觉地把规矩、纪律意识放在前面,充分运用纪法政策策略,全面地、历史地、辩证地研判问题,做到三个效果统一。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执纪执法者,更要争做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组织者、模范引领者、实践推动者、纪法维护者。
区纪委区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派驻(出)机构科级干部、区委巡察机构科级干部、区属重点国企纪委书记、普陀医院纪委书记、委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部分同志围绕学习内容进行交流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