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点到的几个重点问题由我牵头整改。”“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我们将对责任人王某进行问责。”“关于制定的制度相互打架问题,我们打算对已经出台的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修改完善后形成制度汇编。”
9月9日,普陀区组织召开十四届区委第一轮第二批次巡察整改方案联审会议,由普陀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区委巡察组和相关派驻机构等整改监督单位组成的整改方案联审组,先后听取了该批次被巡单位东极镇、普陀区经信局、普陀交投集团、普陀文旅集团的4名党委(党组)书记整改工作思路和拟对相关责任人员问责情况报告。
为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普陀区聚焦巡察整改责任链条,紧盯被巡单位“一把手”,督促发挥“头雁效应”,首次尝试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汇报巡察整改工作方案纳入整改流程,作为压实被巡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具体举措,进一步传导了压力、压实了责任,带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自觉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不能仅停留在问题表面,涉事人员有责的,要有处置建议;涉及本系统、本行业或本领域的共性问题,要对问题举一反三,进行全面排查,才能真正发挥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用。”普陀区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
会上,4位“一把手”严格对照“四张清单”和“四见”的要求,逐一提出整改举措,重点对区委书记专题会议指出的重点问题和拟对问题相关责任人员处置情况进行报告。各整改监督单位代表对方案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关意见建议,当面向4位书记进行反馈。
“被巡单位提交的方案修改稿中,问题整改措施的针对性越来越强,人员问责的力度也有明显提升。”一名整改监督单位代表深有感触地说。相比以往整改主审单位单打独斗,本次参会的各监督单位,都作了相应的准备,按照职能分工,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建议。
4名被巡单位“一把手”一致表示,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团结带领本地区本单位本系统党员干部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把巡察问题整改到位,把巡察成果体现好、运用好、深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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