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卢宏辉
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四责协同”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作风保证和纪律保证。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存在的问题
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严实,个别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层层传导压力不足,存在重业务工作、轻队伍管理现象。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因时、因人、因岗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的举措不够有力,司法办案内部制约监督机制落实不够到位,常态化检务督察力度、深度存在不足。
下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举措
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建立健全以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统领、带动其他责任高标准落实的工作体系。
严明各项纪律。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两项法规”“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等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学述法报告制度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类检查,按照“逢问必录”的要求填报“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突出抓好“三重一大”事项的管理监督,切实把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突出教育引导。严格落实领导上廉政党课制度,分层次开展廉政谈话,及时掌握廉洁从检情况。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引导全体干警把学习成果体现到司法办案当中。
深化监督执纪。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违纪违法行为。以创建基层检务督察工作示范院培育试点单位为契机,组建检务督察办公室,深化对检察权运行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监督制约。
履行好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
作为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我始终牢记“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强化政治意识,把牢正确方向。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始终做到“两个维护”。持续绷紧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根弦,坚守主体责任,坚持统筹谋划,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教育管理到位、监督制约到位、执行纪律到位。
强化责任意识,勇于担当作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做到“四个亲自”。带头抓作风,发挥“头雁效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持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效。带头抓监督,定期对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情况进行检查,强化制度机制执行的监督。带头抓整改,对巡视巡察、监督检查以及群众反映的问题,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对重点问题整改亲自抓、抓到底、抓到位。
强化廉洁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始终把学习放在首要位置,深化理论武装,持续推进理论学习教育常态化,以理论上的坚定保证行动上的坚决,以思想上的清醒保证用权上的清廉。始终拧紧理想信念的“总开关”,站稳政治立场,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宗旨意识,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始终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不断强化对自我监督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