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宣传贯彻视频会议。我省将以《条例》出台实施为契机,推动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系统重塑、迭代升级。
《条例》是我省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综合性法规,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制度框架,并总结我省实践经验,对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作出不少创制性规定。
省党代会提出,要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我省将运用系统思维方法、推进联防联控,创新污染防治措施、强化全过程闭环监管,加强碳减排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改善生态环境,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强化公众参与、构筑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保护大格局,在“两个先行”大场景中推进《条例》全面准确贯彻实施。(记者 蒋欣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