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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2月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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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党工委关于十三届区委第九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2/5/17 16:59:44     点击量:1388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11月5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沈家门街道19个城市社区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021年12月22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沈家门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沈家门街道党工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街道党工委及时召开党工委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19个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全面压实第一责任,严肃对待每一个问题,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明确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街道党工委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3次会议研究部署和推动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深入社区进行调查研究,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提出整改举措,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坚持街道与社区上下联动、整改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

        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25个问题,目前已经完成整改25个。巡察移交的15条问题线索,目前已办结15件,办结率为100%。在巡察期间和巡察整改阶段,诫勉谈话3人,提醒谈话17人,批评教育10人。清退各类资金25220元。修改完善制度3项。

        一、关于“工作作风还需进一步优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印发《沈家门街道社区、村(社)“强纪律、强执行、重担当、重实干”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方案》,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推动社区、村(社)干部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和水平。二是实施“五有工程”,即构建组织网络,廉政工作有人抓;实行多元投入,经费筹措有保障;推行“四项制度”,廉政监督有抓手;融入社区文化,廉政教育有载体;对接居民需求,便民服务有真情。

        二、关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龙头,强化干部群众理论学习,通过宣讲、解读、读报等形式,及时向党员、群众传递市、区党代会等重要政治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街道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文化礼堂不定期举行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各社区、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文化礼堂每月开展活动。三是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活动。自巡察整改以来,各社区、村共开展学雷锋便民服务、送科普入校园、义务献血等各类主题活动52场次,参与群众2万余人次。

        三、关于“惠民政策落实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定期探访制度,通过探访关爱、入户调查等方式,每季度对在册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低边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实现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街道和社区民政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1次,参加培训30余人。三是开展幸福清单送达工作,送达清单403份,探访关爱995人次,实现幸福清单送达和探访关爱全覆盖。

        四、关于“网格服务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大对专职网格员在政策、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专职网格员综合能力,并将网格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底综合考核。自巡察整改以来,专职网格员入户宣传涉及36000人次,扫黄打非排查123次,疫情隐患上报1333次,矛盾纠纷调解143次,网格巡查58次,消防隐患排查1135 次,充分发挥了基层治理的“移动探头”作用。

        五、关于“垃圾分类等上级重要决策部署启动初期宣传推动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充分利用辖区一切可利用的宣传载体,向社区群众传播垃圾分类各类知识宣传,切实把工作做实做细。街道联同区住建、分类办等相关部门,加强前期调摸,现场踏看,合理确定投放点选址,因地制宜进行规划设计,并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根据市里统一部署进行开工建造,确保在2022年底完成区里下达的任务指标。

        六、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管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常态化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和新冠疫情应急组织体系,对应设立8大专项工作组和5大工作专班。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加强“小门”管控,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三是强化隔离点管理。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需隔离人员接的进、管的牢、住的好。四是做好疫苗接种。积极组织发动群众参与新冠疫苗接种工作,18周岁以上人群新冠疫苗已接种89409人,加强针累计接种69378人,加强针覆盖率77.60%;60周岁老年人累计接种26828人,覆盖率87.04%,80周岁老年人累计接种1968人,覆盖率53.36%。五是强化战备意识。加强新冠应急物资和防控物资储备,组织开展个人防护业务和核酸监测培训、大规模核酸检查应急演练等工作,全程参与市新冠疫情防控综合实战演练,提升实战能力。目前,组织大规模培训4次,实战演练3次。

        七、关于“幸福社区创建后继乏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各社区结合各自实际,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为目标,积极与主管业务部门对接,努力向上争取资金,巩固深化幸福社区创建成效的有效载体、工作举措,着力谋划打造幸福社区创建新高点,不断丰富、提升幸福社区内涵。

        八、关于“工程发包程序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统筹监管。成立街道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简称项目办),统筹街道本级和社区、村(社)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并赋予项目办监督权、审核权、叫停权、检举权等,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督,直接向街道办事处主任负责。二是强化制度规范。2022年重新修订了《沈家门街道规范招投标程序、监督、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组织召开了各个层面的培训会,做好《沈家门街道规范招投标程序、监督、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沈家门街道和社区、村(社)工程项目管理基础操作规程(试行)》《普陀区村级小微工程建设项目自行组织发包操作规程(试行)》的学习宣传,让社区、村(社)知晓并熟练掌握工程建设各个申报流程并严格执行。三是严肃问责追责。针对小干、荷东、荷外、海星、西河、新街等社区工程发包程序不到位问题,给予海星社区原主要负责人、荷东社区主要负责人、荷外社区主要负责人提醒谈话,给予西河社区原主要负责人、新街社区主要负责人批评教育。

        九、关于“工程管理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层层监督。街道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总体负责对所有工程的管理,确保程序到位;每个社区设立工程项目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款结算支付等过程的监督;社区书记作为工程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好工程项目结算的审核把关职责,并对街道项目办负责。二是“数字赋能”。升级街道“三项交易”数字监管系统,对所有工程实施监督的再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下发《督办单》,并对账销号。三是严肃问责。针对大干、中大社区的工程管理履职不到位问题,给予两个社区原主要负责人批评教育。

        十、关于“工程结算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普陀区村级小微工程建设项目自行组织发包操作规程(试行)》要求,严格把关各项社区小微工程的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明确超过1万元的工程项目须与施工方签订正式的施工合同,1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通过街道招投标中心进行招投标,工程结算审核价格以中标价为基础,不得有过大出入。二是严格审核工程结算清单,工程相关税费计算应与工程发票中的扣税比例一致,防止施工方虚增税额。三是对工程结算审核把关不严的小蒲湾社区主要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

        十一、关于“集体资产出租未按规定执行”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沈家门街道规范招投标程序、监督、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所有社区的三产用房均纳入公开招投标,并录入“三项交易”数字监管系统,实施线上监管。二是对西河、荷东、荷外、新街、教场、小蒲湾等社区集体资产出租未按规定执行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对存在该问题的相关社区主要负责人予以提醒谈话。

        十二、关于“物资采购未按规定执行”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为更好执行《沈家门街道规范招投标程序、监督、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和《沈家门街道社区财务管理制度》,重新修订《沈家门街道社区财务管理支出细则》,明确社区物资采购须经政采云平台统一采购,单笔金额超过5000元的,需填报《沈家门街道社区大额采购审批表》;如需线下采购的,须填报由街道党政办出具的线下采购说明,并附线上及线下价格对比清单。二是对荷东、鲁家峙、中大、大蒲湾、东大、茶湾、教场、小蒲湾、中洲、小干等社区物资采购未按规定执行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对存在该问题的相关社区主要负责人予以提醒谈话。

        十三、关于“财务内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沈家门街道社区财务管理制度》,明确所有物品发放必须有领取人签名,物品发放数量须与领取人数一致;人工工资2000元以上必须通过转账结算,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现金支付,必须出具情况说明,由社区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执行。二是组织各社区书记、财务人员开展财务知识业务培训,详细讲解《沈家门街道社区财务管理制度》《沈家门街道社区财务管理支出细则》。三是对财务内控管理不规范的西大社区主要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对泗湾社区、墩头社区、海星社区主要负责人分别予以提醒谈话。

        十四、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参照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关于规范机关工作人员夜餐费开支管理的通知》制定的标准,对西河、西大、荷东、荷外、新街、泗湾、鲁家峙、中洲、茶湾、东大、大干、大蒲湾等12个社区违规多发的误餐补贴予以清退,共计清退25220元,对西大社区原主要负责人、茶湾社区主要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对荷东社区、荷外社区、泗湾社区、鲁家峙社区原主要负责人分别予以提醒谈话。

        十五、关于“违反厉行节约有关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突出党员活动的政治性,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度假村开展党员学习活动。二是禁止组织无明确目的和实质内容的党员学习活动,活动坚持实行层层审批制度,严控次数和人数。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会务支出,严禁违规购买水果、花木。四是对大蒲湾、东大、小干等社区违反厉行节约有关规定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对大蒲湾社区主要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

        十六、关于“少数社区三务公开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中大社区对“三务”公开栏重新选址。新的“三务”公开栏放在室外,已于2022年1月投入使用。二是举一反三对各社区“三务”公开内容进行了规范,不定期对社区“三务”公开内容进行督查,发现问题5个,并及时予以纠正。

        十七、关于“党委班子分工不合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目前所有社区党组织均已明确由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分管党建工作,部分社区还配备一名专职社区党务工作者。

        十八、关于“党支部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开展党建业务指导,持续推行《沈家门街道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办法》,督促社区党组织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制度。对社区下属各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行重点指导,推动解决会议概念不清、会议记录不规范等问题。进一步明确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写作要求,杜绝照搬照抄等现象发生。

        十九、关于“党员发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线上线下分享、日常联系加强业务指导,举办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召开党建会议等形式,提高社区党建工作者思想意识及业务水平。二是针对党员发展中表决不规范等问题,给予中兴社区主要负责人批评教育,给予中洲社区下属小区的1名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茶湾社区下属企业的1名党支部主要负责人、中大社区下属1名党支部原主要负责人、荷外社区下属1名党支部主要负责人、东大社区下属1名党支部原主要负责人提醒谈话。

        二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社区考核的重要内容,街道党工委与各社区党组织签订了《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指导各社区制定了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切实做到压力传递到位、责任落实到位。二是督促各社区党组织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日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进一步推进“清廉村居”建设。三是街道纪工委定期召开社区居监会、监察工作联络站工作例会,加强工作指导,切实发挥其“前哨”作用。

        二十一、关于“党建带团建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带领青年深入学习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向青年传播党的好声音,组织团员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浙里潮音”以及团组织理论知识及会议精神学习。二是加大团组织推荐优秀分子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力度,3名团员推优入党;认真做好社区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推动基层团建工作有序发展。三是加强志愿服务建设。围绕疫情防控、文明城市复评、基层社会治理等党委中心工作做好志愿服务,127名社会志愿者参与社区守小门等志愿服务。

        二十二、关于“理论学习还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抓好“听、说、读”。一是听党课,通过“云课堂”、“三会一课”等,线上线下同时发力,进行集中党课授课。二是说党课,利用党课、主题党日等契机,强化党支部书记、普通党员上党课活动,通过备课授课过程自学、深学理论知识。三是读原文,深入开展红色读书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之江新语》《习近平在浙江》《习近平科学的思维方法在浙江的探索与实践》《百年党史》等。

        二十三、关于“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对组织生活制度执行进行再落实、再指导、再检查,督促社区各级党组织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做好支部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测评。二是严格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紧扣“书记抓、抓书记”这一关键,召开社区、村社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推动以会代训、以训促学、以学致用,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三是对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规范的鲁家峙社区主要负责人予以批评教育。

        二十四、关于“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沈家门街道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办法》,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提高了党员对交纳党费的思想认识。督促社区党组织加强教育和引导,做好党员思想教育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不履行党员义务、长期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不起党员作用等情形,不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标准的党员,进行限期改正、劝其退党、除名。

        二十五、关于“个别社区存在违反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问题,部分社区党委委员、支委委员内增补组织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存在违反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问题、增补组织程序不规范的个别社区,逐一进行指导、纠正;举一反三,对其他各社区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开展程序规范方面的专项指导,避免之后发生类似错误。二是对存在该问题的大干社区主要负责人、中洲社区主要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

        下一步,沈家门街道党工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区委要求,采取坚强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抓好后续整改。继续把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二是坚持统筹结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起来,与社区党建、经济发展、城市管理、民生保障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巡察成果的综合运用,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清廉村居建设、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坚持解决问题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对每一个问题都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着力增强制度建设的系统性、针对性,切实防止同类问题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030035;邮政信箱:沈家门街道北渔市大街8号;电子邮箱:sjmjdbsc@qq.com。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2 年 5 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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